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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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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市祝塘镇家悦生活超市:本院受理江阴市新桥名城副食品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刘龙兴:本院受理刘惠与你、童占梅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37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虹纹染整有限公司、陆伯龙:本院受理郭广东、王庆民、仲光杰、郭云连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四案已审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8990、18994、19002、19006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上海坚新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振南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256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王兴文、张红云: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猛:本院受理陈坤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梅诗明:本院受理许建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2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强、张磊:本院受理陈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855号案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徐树堂、张强:本院受理王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966号案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云南奥格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陈飒:本院受理腾冲鑫达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监督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代理费150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销售提成8344元;3.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吴开军:本院受理厦门趣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桂0703民初5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何利平,赵素华:本院受理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中航城B地块13-2-2004物业服务费4858.79元(计算自2020-01至2022-04)。2.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支付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1457.64元整(计算自2020-01至2022-04);以上共计6316.43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联系到你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391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任丹:本院受理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中航城B地块13-2-3002物业服务费6264.36元(计算自2019-01至2022-04)。2.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227.5元(计算自2019-05至2022-03)。3.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支付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1879.31元整(计算自2019-01至2022-04);以上共计8371.17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无法联系到你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39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刘姗姗:本院受理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中航城B地块13-2-2003物业服务费3268.49元(计算自2020-10至2022-04)。2.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支付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980.55元(计算自2020-10至2022-04);以上共计4249.04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无法联系到你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390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唐燕:本院受理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中航城B地块9-1-2803物业服务费3788.76元(计算自2020-07至2022-04)。2.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97.5元(计算自2021-01至2022-03)。3.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支付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1136.63元(计算自2020-07至2022-04);以上共计5022.89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联系到你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390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粟小林、谢丽军:本院受理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中航城B地块2-1-2604物业服务费4658.5元(计算自2020-01至2022-04)。2.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支付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1397.55元(计算自2020-01至2022-04);以上共计6056.05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联系到你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389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袁玲、尹群珍:本院受理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中航城B地块12-1-3001物业服务费4794.08元(计算自2019-07至2022-04)。2.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175.5元(计算自2020-01至2022-03)。3.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支付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1438.22元(计算自2019-07至2022-04);以上共计6407.8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联系到你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3879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蒋陈:本院受理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中航城B地块5-2-604物业服务费2699.7元(计算自2018-07-1至2019-10-09)。2.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支付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809.91元整(计算自2018-07-01至2019-10-09);以上共计3509.61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联系到你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390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苏圣皓:本院受理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中航城B地块13-2-2302物业服务费4361.96元(计算自2020-01至2022-04)。2.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175.5元(计算自2020-01至2022-03)。3.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支付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1308.59元整(计算自2020-01至2022-04);以上共计5846.05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联系到你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391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王亮娃:本院受理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中航城B地块12-1-503物业服务费4658.04元(计算自2020-01至2022-04)。2.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计算向原告支付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1397.41元(计算自2020-01至2022-04);以上共计6055.45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无法联系到你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388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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