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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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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肖:本院受理原告赵鹏飞与被告钟肖民间借贷纠纷,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20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四川蜀鸿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指月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30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2472号 毛嘉慧:本院受理原告吕玉壮诉被告毛嘉慧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4年8月12日9点整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2289号 温泉: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航疆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温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4年8月13日9点整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朱勤稷:本院受理原告黄信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85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谢全荣(422124195709115833):本院审原告乐清市城东章鹏塑料加工厂诉被告谢全荣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石鉴伟(422301197103091254)、浙江卡宁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审原告浙江精制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石鉴伟、吴江平、黄小松、第三人浙江卡宁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胡红杰:原告周成与被告胡红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4)皖1502民初404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张学民: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与被告张元菊、张学民、安徽省寿县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皖0422民初436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二日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安徽汇亮生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汇亮生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省秦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2024)皖0422民初2202-2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422民初22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后伟:本院受理原告潘洋洋与王后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4)皖1502民初3002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毕节市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分公司、毕节市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与被告林梅生、唐振娟、毕节市春天大药房、毕节市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分公司、毕节市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20542号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许永峰:本院受理原告张世安诉被告许永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中心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5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安平县德明金属网业有限公司、李德茂、张杨、宗广辉、安平县汇满鑫丝网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衡水建鑫企业管理中心诉安平县德明金属网业有限公司、李德茂、张杨、宗广辉、安平县汇满鑫丝网制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方云峰、黄燕:本院已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方云峰、黄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皖0422民初396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二日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顺菊:本院受理的原告毕节发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吴道品、吴长江、李顺菊、张凤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2913号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宽城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周华诉你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827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宽城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宽城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涤除原告周华作为被告宽城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事项。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周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杜显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3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七里站法庭领取相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限期改正指令书送达公告
湖州和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拒不执行询问通知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湖人社罚决字[2024]第000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我局于2024年6月15日通过公告送达了湖人社罚告字[2024]第00000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逾期未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现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建设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户名: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0002)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因你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之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7月1日前按约定足额向湖州湖悦天境所有标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并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7月3日前将支付凭证报送我局。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红丰路1516号103室,联系电话:0572-2668259。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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