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
2/3中缝 张正坤:我院受理新疆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天明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张正坤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原告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新2325民初5465号民事上诉状:1.依法判令撤销(2023)新2325民初5465号判决;2.判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开具500000元工程款发票;3.判令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隋振鑫(又名隋风):我院受理陈文静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38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徐超:本院受理梁吉全与你、新疆冀新恒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威正恒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经审理作出(2023)新2325民初578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新疆冀新恒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2023)新2325民初5782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判项并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梁吉全全部诉讼请求即第一、二判项内容;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及邮寄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05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刘罗:原告上海卉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10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朱宏星:本院受理张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32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南京追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鞍山市海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42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和祥:本院受理施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4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刚: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2231号王洪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付敏:原告傅海珍和你诉被告李团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705民初4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蒲林芳:本院受理原告刘立军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在外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2210号民事判决书(不准原告刘立军与被告蒲林芳离婚)。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梦婷:本院受理丘展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39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郭晓青:本院受理赖耿异、耿珠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48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郭晓青、利新发、林华英、林志锋、丘金花、丘权忠、温丹妮、徐颖: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陈集算、徐云霞: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田正超:本院受理户佳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121民初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河北汉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5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君宝:本院受理原告祝友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皖1723民初1606号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4年8月7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李淑梅:本院受理付振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限期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忠明:本院受理肖立新诉你及王超、沈阳学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115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河南朗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何建君与被申请人河南朗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4]11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4年7月31日上午16:00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6楼,联系电话:0902-2316004)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陕西明建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谭新平与被申请人陕西明建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4]104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4年7月31日上午10:00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6楼,联系电话:0902-2316004)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京润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彦龙与被申请人南京润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4]61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刑海涛:本院受理原告香河壹角券工艺品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024民初1763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安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王成: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0300号,申请人李俊萍与被申请人王成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次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刘炜、许念慧、山西菁草坪商贸有限公司、董志明: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75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刘炜、许念慧、山西菁草坪商贸有限公司、董志明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759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民、蔡会艳、王钧、梁吉、李瑞雪: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12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李民、蔡会艳、王钧、梁吉、李瑞雪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12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晋闵福田商贸有限公司、张亚国、郑丽英: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0512号,申请人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申请人山西晋闵福田商贸有限公司、张亚国、郑丽英、山西黄氏贸易有限公司、黄庆和、柳冬桂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051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2024)鲁72执454号 本院接受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鲁0792邢初71号刑事判决书第七项判决内容:没收被告人沈艳冰、刘元元、王延儒、李小雨作案工具福林36号船舶一艘……上缴国库。对现停泊在山东寿光龙威码头的“福林36”号船舶予以扣押、拍卖。兹定于2024年7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4年7月29日上午10时在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对上述船舶公开拍卖。凡需买船者,该船基本状况、起拍价、竞买保证金预交、拍卖须知等详见相关网站信息。凡与以上被拍卖渔船有关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最后一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特此公告。联系人:于文斌、朱佳乐0532-58589977、58589967,债权登记联系人:张静0532-58589979。 青岛海事法院
|
|
公告专栏
|
|
|
|
( 2024-06-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
2/3中缝 张正坤:我院受理新疆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天明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张正坤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原告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新2325民初5465号民事上诉状:1.依法判令撤销(2023)新2325民初5465号判决;2.判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开具500000元工程款发票;3.判令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隋振鑫(又名隋风):我院受理陈文静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38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徐超:本院受理梁吉全与你、新疆冀新恒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威正恒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经审理作出(2023)新2325民初578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新疆冀新恒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2023)新2325民初5782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判项并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梁吉全全部诉讼请求即第一、二判项内容;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及邮寄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05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刘罗:原告上海卉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10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朱宏星:本院受理张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32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南京追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鞍山市海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42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和祥:本院受理施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24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刚: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2231号王洪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付敏:原告傅海珍和你诉被告李团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705民初4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蒲林芳:本院受理原告刘立军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在外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2210号民事判决书(不准原告刘立军与被告蒲林芳离婚)。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梦婷:本院受理丘展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39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郭晓青:本院受理赖耿异、耿珠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48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郭晓青、利新发、林华英、林志锋、丘金花、丘权忠、温丹妮、徐颖: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陈集算、徐云霞: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岭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1427民初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田正超:本院受理户佳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121民初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河北汉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57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君宝:本院受理原告祝友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皖1723民初1606号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4年8月7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李淑梅:本院受理付振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限期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忠明:本院受理肖立新诉你及王超、沈阳学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115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河南朗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何建君与被申请人河南朗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4]11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4年7月31日上午16:00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6楼,联系电话:0902-2316004)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陕西明建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谭新平与被申请人陕西明建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4]104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4年7月31日上午10:00时(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6楼,联系电话:0902-2316004)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京润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彦龙与被申请人南京润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伊区劳人仲字[2024]61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刑海涛:本院受理原告香河壹角券工艺品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024民初1763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安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王成: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0300号,申请人李俊萍与被申请人王成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次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刘炜、许念慧、山西菁草坪商贸有限公司、董志明: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75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刘炜、许念慧、山西菁草坪商贸有限公司、董志明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759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民、蔡会艳、王钧、梁吉、李瑞雪: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12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李民、蔡会艳、王钧、梁吉、李瑞雪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12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晋闵福田商贸有限公司、张亚国、郑丽英: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0512号,申请人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申请人山西晋闵福田商贸有限公司、张亚国、郑丽英、山西黄氏贸易有限公司、黄庆和、柳冬桂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051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2024)鲁72执454号 本院接受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鲁0792邢初71号刑事判决书第七项判决内容:没收被告人沈艳冰、刘元元、王延儒、李小雨作案工具福林36号船舶一艘……上缴国库。对现停泊在山东寿光龙威码头的“福林36”号船舶予以扣押、拍卖。兹定于2024年7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4年7月29日上午10时在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对上述船舶公开拍卖。凡需买船者,该船基本状况、起拍价、竞买保证金预交、拍卖须知等详见相关网站信息。凡与以上被拍卖渔船有关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最后一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特此公告。联系人:于文斌、朱佳乐0532-58589977、58589967,债权登记联系人:张静0532-58589979。 青岛海事法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