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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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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苏0311民初2224号 王继红、袁源:本院受理原告郑达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3055号 姜宁:本院受理原告王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311民初30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1850号 王锦:本院受理原告宋正阳与被告王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311民初18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966号 本院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2-3版的(2024)苏0311民初966号公告中,其中“陆松”,应更正为“陈松”,特此更正。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5934号 王亚军:本院受理原告刘杰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311民初593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退费清单、诉讼费催缴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李朋艳、伍怀龙: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爵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吴煜、吴凯、曹甜、七星关区蛋生缘农产品批发部: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科锌金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吴煜、吴凯、曹甜、七星关区蛋生缘农产品批发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四川熙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彭应周、彭应斌:本院受理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与杨书、彭应周、彭应斌、四川熙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黔23民终948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贺骏:本院受理原告夏咸健与被告贺骏追偿权纠纷(2024)苏0925民初309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梁俊楠:原告陈云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705民初5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阅山矿业(辽宁)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的唐山盛璟瑞运输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提交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你公司如放弃答辩及未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仲裁员,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答辩期满后第16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整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1号10层本溪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务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裁决。特此公告!
本溪仲裁委会
辽阳天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市兴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宗莲实业有限公司、贵州毕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辽阳天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2059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余孝福:本院受理七星关区亮达铝材批发部诉被告余孝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家前:本院受理李莉诉被告王家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李艳、钱晓毛、郑水玉: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旺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钱刚刚、李艳、钱晓毛、郑水玉、吴长新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23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及吴长新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上诉答辩期定于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冯杰辉:本院受理明三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刘起睿:本院受理原告宏控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2194号民事判决书、(2024)浙0382民初219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陈湘艳:本院受理原告林温侠、林文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23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民初467号 温州双加大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杨建福:本院审理的原告运动之家(乐清)体育商城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双加大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杨建福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467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母森瑜:原告王华君诉被告母森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726民初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母森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王华君返还投资款200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敏:原告韩代富诉被告杨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726民初4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杨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韩代富偿还借款本金35000.00元及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催告书送达公告
温岭市太平颜奇肌美容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1081MA****N21R):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一案,本局于2023年12月1日对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温卫医罚〔2023〕95号},至今你尚未履行本局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温卫医催〔2024〕13号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送达后,你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连云港舜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
  近期发现有人刻制号码为3207210903333的公章对外以我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现特向社会公告:
  1、该印鉴2015年12月26日在我公司刻制新印鉴时已同时交由刻制新印鉴的部门销毁。
  2、我公司已就该号码为3207210903333的公章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私刻印鉴人员的法律责任。
  3、凡是自2015年12月26日后一切出现的、以该公章冒用我公司名义从事的一切事务与我公司无任何法律关系。
  特此告知!
连云港舜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撤销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秦瑞,在此书面声明,撤销本人于2024年2月18日对秦绪刚的授权,自即日起秦绪刚不得再行使连云港舜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权利。
声明人:秦瑞,
道歉声明
  潘炳龙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据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请求,特公开道歉,今后我严格遵守法律,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道歉人:潘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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