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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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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践行“枫桥经验” 加强基层治理
· 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冰天雪地
· 加快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实践
· 弘扬红色检察文化 凝聚不竭奋进力量

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冰天雪地

( 2024-06-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杨瑞明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位于祖国北疆,是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对维护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夯实祖国最北生态安全屏障司法根基,以司法之力守护这片“绿水青山、冰天雪地”。
  一、强化法治保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法院干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忠诚,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推进大兴安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障。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法院党组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紧紧抓住大兴安岭地区被列入全国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漠河市入选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有利契机,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主动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融入地方发展大局,聚焦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平衡点,以司法之力助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兴安样板”。
  二、坚持能动履职,积极打造“两山”理念兴安实践地
  绵延八万多平方公里的绿色林海,是大兴安岭最为珍贵的财富。进入新时代,大兴安岭地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探索森林碳汇经济、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生态经济新模式,创新拓展生态产品价值的可持续实现路径,将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和服务切实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法院严厉打击涉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全力保护兴安珍贵野生动植物资源。中院围绕国有林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异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司法举措。指导辖区漠河市人民法院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林长+”协作机制试点相结合,探索打造集生态修复、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推动该院借助漠河北极旅游爆火的东风,把生态保护观念融入涉旅游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之中,打造北极生态旅游司法保护的特色名片。
  中院持续推进南瓮河湿地保护、呼中森林资源保护、北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呼玛河全流域生态保护“三点一线”兴安生态司法保护框架的进一步完善。围绕南瓮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呼中白山景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等创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集群,涵盖大兴安岭地区植物、动物、河流、湿地等各种生态系统,通过与各行政机关、自然保护区、林业集团公司等多方联动,努力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全覆盖、全体系、全流程司法保护。
  三、加强社会治理,构筑北方生态保护的人民防线
  进入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必由之路。如何加强社会治理,让保护环境成为林区百姓的行为自觉,是大兴安岭实现“生态立区、绿色崛起”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
  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诉源治理,从源头化解涉环境纠纷,用最少的司法资源实现最好的社会效果。持续深化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健全融合化、集约化、智慧化、法治化解纷体系,紧盯在家门口化解、到家门口化解、进家门口化解、出家门口化解四大解纷关口,做到网络链接到位、通讯联通到位、调解指导到位、治理贯通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工作部署,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完善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多元解纷的治理链条,实现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的转变。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断加强横向联动,统筹做好诉调对接机制运行工作,推动更多力量作用于引导和疏导端,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整体合力。中院持续深化与大兴安岭边境管理支队联合共建无讼平安边境村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抵边村诉源治理工作站职能作用,加大沿边、沿江生态保护力度,全力打造786公里无讼边境、法治边境、绿色边境。
  进一步提升诉源治理信息化水平,推进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使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通畅,矛盾化解更加高效。依托“法官工作站”以及“龙法和”“兴安和”诉源治理平台,逐步构建“互联网+诉源治理+诉讼服务”的智慧化解纷体系,推动大数据与诉源治理深度融合,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前端预防,构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强大人民防线。
  四、建设过硬队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绿色发展需要绿色司法保驾护航,而如何践行绿色司法对法院审判理念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法院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出发,持续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断提升审执办案和司法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努力锻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狠抓法官素养能力提升,坚持把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积极开展“兴安法官讲堂”活动,交流审判经验,以讲促学、以讲促干,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环资法官队伍,推动环资审判“三合一”机制实质化运行。狠抓办案质效,严格落实案件阅核工作责任,制定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将环资案件纳入刚性阅核范围,统一裁判尺度、防控司法风险。狠抓党纪学习教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建设过硬队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生态环境是大兴安岭的立身之本、发展之基。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法院守正创新、砥砺前行,力争走出一条具有兴安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子,为大兴安岭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贡献司法智慧和司法力量,助力林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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