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综合
8 7/8 6 7 8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闻“汛”而动协助救助近7000名群众
· 图片新闻
· 市场监管总局去年查处涉“神医神药”违法广告8985件
·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 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公告征求意见
· 北京通州警方抓获55名涉网违法人员
· 上访变下访 信访变信任
· 绥化交警推行“社区交警”服务机制
· 扬州邗江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
· 鸡西南山警方严厉打击涉企侵财犯罪
· 尚义开展“木兰有约”检察开放日活动
· 嫩江供电开展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培训
· 公 告

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公告征求意见

( 2024-06-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北京6月20日讯 记者万静 为坚决遏制“缺斤短两”市场乱象,今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公告》指出,严禁生产未经型式批准的电子秤产品,严禁擅自改变批准型式、为非法改装“留后门”;严禁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规格型号、无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无合格标志、无完好铅封等信息的电子秤,严禁销售具有作弊特征的电子秤;严禁违法违规修理、改装电子秤或为改装提供技术服务;严禁使用未经过检定、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无检定合格标志以及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秤,严禁利用电子秤实施计量作弊、欺骗消费者;严禁集贸市场主办者不履行计量管理责任,包括不制定计量管理制度、不设置公平秤、不对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电子秤登记造册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