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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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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礼”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兼具道德和法律双重属性,“出礼”则容易导致“入刑”,而“礼”的本质是“别贵贱”,是外在的约束人的行为规范。古代先哲当时已经意识到了这样的问题:礼既然是外在的规范,怎样把它变成人的内在自觉呢?《礼记》中的《学记》和《乐记》对此提出了用教育和音乐舞蹈作为辅助礼治的两个办法。 第一,《礼记·学记》认为教育是将“礼”转化为内心自觉的第一个手段。 《学记》说,教育是把“礼”转化为内心自觉的必要手段。因为执政者发布政令,选举贤能之士来辅佐自己,仅可以得到小小的声誉,不能够打动群众;执政者接近贤明之士,亲近和自己疏远的人,虽然可以打动群众,但还不能起到教化百姓的作用。要教化百姓、形成好的风俗,就一定要重视设学施教。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古代君主治国,首先要做的就是设学施教。而且,教师、官长、君主之间存在逻辑递进关系,即一个好的君主,首先必须是一个好的老师,能当好老师才能做官长,能做官长才能当人君。 设学施教的宗旨是要培养学生将来去做官。因此,君主必须高度重视教育。大学开学的时候,天子或官吏要穿着礼服,备有祭菜来祭祀先哲,表示尊师重道,学生要吟诵《诗经·小雅》中三篇(《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叙述君臣和睦的诗,使他们一入学就有要做官的愿望。 重视教育,要体现在尊师重道方面。古书上说:“古代君主以选择教师为首要任务。”为了体现尊重教师,君主不把教师视为自己的臣民,允许教师不向自己行臣子之礼。古代君主不以臣子相待的臣子有两种人:一是正在代表死者受祭祀的人,不以臣子相待;二是教师,不以臣子相待。根据礼制,(这两种人)虽被天子召见,可以免去朝见君主的礼节,这就是为了表示尊师重道的缘故。 第二,《礼记·乐记》认为音乐是把“礼”转化为内心自觉的有力手段。 《乐记》所说的音乐,包括乐曲和舞蹈两部分。它认为,音乐和舞蹈,是让人快乐的,这是人之常情,不可或缺的。人有了快乐的事,一定要通过声音来表示,一定要表现在动作上,这也是人之常情。声音和动作,作为表达人的心情变化的手段,也不外乎就这两点了。 乐曲源于人心对于外界事物的感受。人心有了悲哀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就焦急而短促;人心有了快乐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就宽裕而舒缓;人心有了喜悦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就开朗而轻快;人心有了愤怒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就粗犷而严厉;人心有了崇敬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就正直而端方;人心有了爱慕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就温和而柔顺。这六种声音并非人们的内心原来就有,而是人们的内心受到外界事物影响才造成的。所以,古代君主十分注意影响人心的外界事物:用礼来引导人们的意志,用乐来调和人们的性情,用政令来统一人们的行为,用刑罚来防止人们做坏事。用礼、用乐、用政令、用刑罚,手段虽然不同,但其目的是一样的,就是要统一民心而实现天下大治。 音乐的作用在于协调上下,礼的作用在于区别贵贱。上下协调就会互相亲近,贵贱区别就会互相尊重。过分强调乐会使人际关系随便,过分强调礼会使人际关系疏远。要使人们内心感情融洽、外表互相尊重,这就是礼乐各自的职能。 音乐是从内心发出,礼是从外部表现。因为乐从内心发出,所以诚实无伪;因为礼从外部表现,所以文质彬彬。最高级的乐一定是平缓的,最隆重的礼一定是简朴的。乐深入民心,就会消除怨恨;礼得到贯彻,就会消除争斗。古代君主之所以能以谦恭礼让就把天下治理得井井有条,正是由于礼乐在起作用。 音乐体现了天地间的和谐;礼体现了天地间的秩序。因其和谐,所以万物都能融洽共处;因其秩序,所以万物都又有其差别。乐是仿天而作,礼是仿地而制。礼的制作破坏了秩序就会引起混乱,乐的制作破坏了和谐就会导致偏激。弄清楚礼乐与天地的关系,然后才能制礼作乐。 音乐影响人的内心;礼影响人的外貌。所以礼注重谦逊退让,乐注重丰满充实。礼虽注重谦让,但也要自我勉励,以自我勉励为美;乐虽注重丰满充实,但也要自我抑制,以自我抑制为美。礼注重谦让,如不自我勉励,就会由于谦让过分而导致礼数有缺。乐注重充实,如不自我抑制,就会由于充实过头而导致放纵。礼做到了讲究自我勉励就会感到快乐,乐做到了讲究自我抑制就会感到安宁。礼的自我勉励,乐的自我抑制,都是为了做到恰到好处,所以两者的道理是一样的。 音乐是先王用来表示喜悦的;军队和刑罚是先王用来表示愤怒的。先王的喜悦和愤怒由此都找到了相应的表达手段。先王的治国之道,礼乐发挥了重大作用。 第三,《礼记·内则》认为家庭教育是将“礼”转化为内心自觉的手段。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内则》有不少关于家庭礼教的内容。例如,子女尚未成年者,在鸡叫头遍时,就洗漱完毕,然后梳头,用缁帛束发作髻,戴上用假发做的刘海,把头发扎成总角式样,身上都用带子系个香囊。在天色微明时去向父母请安,问他们早饭都吃了什么,喝了什么。如果父母已经用过早饭,就可以告退了;如果尚未用过,那就帮助哥嫂张罗安排。 《礼记》关于把外在规范之“礼”转化为内心自觉的思路和举措,对我们把外在法律转化为心中的法律很有借鉴意义。大量事实表明,发挥老师在课堂上的释法说理更能打动学生的心理,采用文学艺术的方式表现法律内容更能引人注意,开展良好的家教更能持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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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关于把外在之“礼”转化为内心自觉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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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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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铁川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礼”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兼具道德和法律双重属性,“出礼”则容易导致“入刑”,而“礼”的本质是“别贵贱”,是外在的约束人的行为规范。古代先哲当时已经意识到了这样的问题:礼既然是外在的规范,怎样把它变成人的内在自觉呢?《礼记》中的《学记》和《乐记》对此提出了用教育和音乐舞蹈作为辅助礼治的两个办法。 第一,《礼记·学记》认为教育是将“礼”转化为内心自觉的第一个手段。 《学记》说,教育是把“礼”转化为内心自觉的必要手段。因为执政者发布政令,选举贤能之士来辅佐自己,仅可以得到小小的声誉,不能够打动群众;执政者接近贤明之士,亲近和自己疏远的人,虽然可以打动群众,但还不能起到教化百姓的作用。要教化百姓、形成好的风俗,就一定要重视设学施教。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古代君主治国,首先要做的就是设学施教。而且,教师、官长、君主之间存在逻辑递进关系,即一个好的君主,首先必须是一个好的老师,能当好老师才能做官长,能做官长才能当人君。 设学施教的宗旨是要培养学生将来去做官。因此,君主必须高度重视教育。大学开学的时候,天子或官吏要穿着礼服,备有祭菜来祭祀先哲,表示尊师重道,学生要吟诵《诗经·小雅》中三篇(《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叙述君臣和睦的诗,使他们一入学就有要做官的愿望。 重视教育,要体现在尊师重道方面。古书上说:“古代君主以选择教师为首要任务。”为了体现尊重教师,君主不把教师视为自己的臣民,允许教师不向自己行臣子之礼。古代君主不以臣子相待的臣子有两种人:一是正在代表死者受祭祀的人,不以臣子相待;二是教师,不以臣子相待。根据礼制,(这两种人)虽被天子召见,可以免去朝见君主的礼节,这就是为了表示尊师重道的缘故。 第二,《礼记·乐记》认为音乐是把“礼”转化为内心自觉的有力手段。 《乐记》所说的音乐,包括乐曲和舞蹈两部分。它认为,音乐和舞蹈,是让人快乐的,这是人之常情,不可或缺的。人有了快乐的事,一定要通过声音来表示,一定要表现在动作上,这也是人之常情。声音和动作,作为表达人的心情变化的手段,也不外乎就这两点了。 乐曲源于人心对于外界事物的感受。人心有了悲哀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就焦急而短促;人心有了快乐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就宽裕而舒缓;人心有了喜悦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就开朗而轻快;人心有了愤怒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就粗犷而严厉;人心有了崇敬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就正直而端方;人心有了爱慕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就温和而柔顺。这六种声音并非人们的内心原来就有,而是人们的内心受到外界事物影响才造成的。所以,古代君主十分注意影响人心的外界事物:用礼来引导人们的意志,用乐来调和人们的性情,用政令来统一人们的行为,用刑罚来防止人们做坏事。用礼、用乐、用政令、用刑罚,手段虽然不同,但其目的是一样的,就是要统一民心而实现天下大治。 音乐的作用在于协调上下,礼的作用在于区别贵贱。上下协调就会互相亲近,贵贱区别就会互相尊重。过分强调乐会使人际关系随便,过分强调礼会使人际关系疏远。要使人们内心感情融洽、外表互相尊重,这就是礼乐各自的职能。 音乐是从内心发出,礼是从外部表现。因为乐从内心发出,所以诚实无伪;因为礼从外部表现,所以文质彬彬。最高级的乐一定是平缓的,最隆重的礼一定是简朴的。乐深入民心,就会消除怨恨;礼得到贯彻,就会消除争斗。古代君主之所以能以谦恭礼让就把天下治理得井井有条,正是由于礼乐在起作用。 音乐体现了天地间的和谐;礼体现了天地间的秩序。因其和谐,所以万物都能融洽共处;因其秩序,所以万物都又有其差别。乐是仿天而作,礼是仿地而制。礼的制作破坏了秩序就会引起混乱,乐的制作破坏了和谐就会导致偏激。弄清楚礼乐与天地的关系,然后才能制礼作乐。 音乐影响人的内心;礼影响人的外貌。所以礼注重谦逊退让,乐注重丰满充实。礼虽注重谦让,但也要自我勉励,以自我勉励为美;乐虽注重丰满充实,但也要自我抑制,以自我抑制为美。礼注重谦让,如不自我勉励,就会由于谦让过分而导致礼数有缺。乐注重充实,如不自我抑制,就会由于充实过头而导致放纵。礼做到了讲究自我勉励就会感到快乐,乐做到了讲究自我抑制就会感到安宁。礼的自我勉励,乐的自我抑制,都是为了做到恰到好处,所以两者的道理是一样的。 音乐是先王用来表示喜悦的;军队和刑罚是先王用来表示愤怒的。先王的喜悦和愤怒由此都找到了相应的表达手段。先王的治国之道,礼乐发挥了重大作用。 第三,《礼记·内则》认为家庭教育是将“礼”转化为内心自觉的手段。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内则》有不少关于家庭礼教的内容。例如,子女尚未成年者,在鸡叫头遍时,就洗漱完毕,然后梳头,用缁帛束发作髻,戴上用假发做的刘海,把头发扎成总角式样,身上都用带子系个香囊。在天色微明时去向父母请安,问他们早饭都吃了什么,喝了什么。如果父母已经用过早饭,就可以告退了;如果尚未用过,那就帮助哥嫂张罗安排。 《礼记》关于把外在规范之“礼”转化为内心自觉的思路和举措,对我们把外在法律转化为心中的法律很有借鉴意义。大量事实表明,发挥老师在课堂上的释法说理更能打动学生的心理,采用文学艺术的方式表现法律内容更能引人注意,开展良好的家教更能持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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