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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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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蔡守军:原告上海皖贤木业有限公司诉你和蔡凌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苏利平: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诉你与韩国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02民初29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罗勋本: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明珍诉被告罗勋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蒋国梁:本院受理延松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龙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冯兵:本院受理朱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182民初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无锡铃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郑桂华:本院受理的刘焕岭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11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俊山:本院受理原告刘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4)皖1502民初3849号民事裁定书。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江传新:本院受理原告张家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4)皖1502民初4056号民事裁定书。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金先军: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3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七里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黄羽:本院受理原告魏溦与被告黄羽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已穷尽送达方式仍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张琼辉:本院受理原告史入元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新乡市中州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耐勒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25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新乡市赛朗特商贸有限公司、李树盖:本院受理原告民电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2255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余绵丰:本院受理原告冯英刚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23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川0726民初957号 刘兆国:本院受理原告雍晓蓉与被告刘兆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45日即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8月8日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州费思德快捷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亦家同创安防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费思德快捷酒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任权: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兴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刘长亮,第三人毕节金海湖新区交通运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任权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20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公告 淄博公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将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2003)红经初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所载权利转让张丽华。特此告知。 张丽华 遗嘱继承公告 被继承人胡芳霞(女,出生1931年01月05日)于2024年04月19日病故,其继承人尹军近日向江西省九江市赣北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您是死者胡芳霞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受遗赠人等),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继承人尹军联系,电话:13330032525或者与公证员刘兴龙联系,电话:19979208952。 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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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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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蔡守军:原告上海皖贤木业有限公司诉你和蔡凌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苏利平: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诉你与韩国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02民初29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罗勋本: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明珍诉被告罗勋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502民初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蒋国梁:本院受理延松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龙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冯兵:本院受理朱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182民初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无锡铃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郑桂华:本院受理的刘焕岭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11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俊山:本院受理原告刘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4)皖1502民初3849号民事裁定书。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江传新:本院受理原告张家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4)皖1502民初4056号民事裁定书。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金先军: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3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七里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黄羽:本院受理原告魏溦与被告黄羽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已穷尽送达方式仍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张琼辉:本院受理原告史入元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4年7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新乡市中州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耐勒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25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新乡市赛朗特商贸有限公司、李树盖:本院受理原告民电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2255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余绵丰:本院受理原告冯英刚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23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川0726民初957号 刘兆国:本院受理原告雍晓蓉与被告刘兆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45日即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8月8日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州费思德快捷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亦家同创安防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费思德快捷酒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任权: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兴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刘长亮,第三人毕节金海湖新区交通运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任权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20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公告 淄博公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将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2003)红经初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所载权利转让张丽华。特此告知。 张丽华 遗嘱继承公告 被继承人胡芳霞(女,出生1931年01月05日)于2024年04月19日病故,其继承人尹军近日向江西省九江市赣北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您是死者胡芳霞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受遗赠人等),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继承人尹军联系,电话:13330032525或者与公证员刘兴龙联系,电话:19979208952。 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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