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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搬”进案发地筑牢绿色屏障

法庭“搬”进案发地筑牢绿色屏障
上饶广丰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强化环境资源保护

( 2024-06-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黎金涛 余雪妮
  
  兀傲东南第一峰,半开灵境白云中。铜钹山地处赣浙闽三省交界的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因山形如铜钹而得名。铜钹山自唐末封禁,清末弛禁,山内林木葱郁,古树参天,自然生态保存完好,森林覆盖率高达90%。
  近日,广丰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法治力量筑牢绿色屏障,为绿水青山注入司法能量。
坚持专业审判
  作为铜钹山第一大水库,七星水库犹如一颗绿宝石镶嵌在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崇山峻岭之中。
  “现在开庭!”5月14日上午,随着法槌落下,广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2023年8月,被告人吴某盛使用三层黏丝网在铜钹山七星水库捕鱼,在家整理渔获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现场缴获8副三层黏丝网、若干新鲜渔获及野生鱼干。三层黏丝网系禁用捕捞渔具,七星水库属于广丰区重点水域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系禁渔区。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盛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庭后承办法官介绍说,广丰法院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三审合一”的机制优势,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环资审判庭成立以来,共审理环资类案件29起。
开展协同普法
  “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严格遵守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主动保护渔业资源,切不可因小失大,触犯法律,撒下‘渔’网,将自己‘捕’入法网。”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向旁听群众宣讲了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规定等,并发放了法治宣传资料,解答大家的疑问。
  庭审现场,广丰法院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向旁听群众展示三层刺网、地笼等禁渔工具,介绍保护区禁渔区域、禁捕政策,并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在保护区内水域旁竖立了多块“司法与执法联合提示牌”,宣传有关禁捕规定和典型案例,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
  据介绍,广丰法院始终坚持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通过“巡回审判+普法课堂”的方式,为群众送上一堂堂生动的生态环境保护课,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源头修复
  处罚只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还原绿水青山才是最终目的。广丰法院秉承“谁破坏、谁修复”思路,将惩处犯罪和环境修复有机结合,用司法力量保护绿水青山。
  当日庭审结束后,广丰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等部门在十五都港水域指定区域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增殖放流活动。上述非法捕捞案件中的被告人吴某盛履行水生生物资源修复义务,参与此次活动实施增殖放流。此次活动共向受损河流流域增殖放流草鱼、鲫鱼等鱼苗80余斤,入水后的鱼苗在水中活力十足,使得受损的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保护了河流生态环境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法院以增殖放流方式修复保护区受损生态环境,让行为人从‘捕鱼人’变身‘补鱼人’,既凸显了法律惩罚教育功能,又彰显了司法温度。”受邀参加庭审活动的一位人大代表点赞道。
  据了解,广丰法院近年来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采取“巡回审判+增殖放流”形式,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坚持惩罚犯罪与修复环境并重,引导督促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做到惩治违法犯罪、赔偿经济损失、修复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一判四赢”,切实担当起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责任。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广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加强环境司法能力水平,坚持能动履职,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环境司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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