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社会
13 7/13 6 7 8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白山黑水红石魂
· 健全保障体系确保国家增粮农民增收
· 明确各方担责比例让退费有章可循
· 图片新闻

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 与会委员建议
健全保障体系确保国家增粮农民增收

( 2024-06-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
  十四届全国政协第十七次双周协商座谈会近日召开,围绕“调动种粮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的种粮积极性,夯实粮食安全的根基”协商议政。
  张桃林、孙东生、张合成、谢茹、苏莉、孔昌生、程萍、杜志雄、谷树忠等全国政协委员在发言时认为,要调动种粮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的积极性,强化政策支持,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推广综合种养,提高种粮效益,确保“国家增粮、农民增收”。
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引导作用
  为筹备好本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全国政协组成调研组赴山东东营、潍坊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认为,要围绕调动种粮农民和主产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聚焦粮食产业短板弱项,完善政策制度,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
  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张桃林认为,应强化政策支持,让种粮农民有钱挣粮食主产区不吃亏。建议不断夯实粮食产能基础,促进增产增收协同发展,推动粮食生产节本增效,稳定种粮农民收益预期,为主产区抓粮减负加力。
  “在稳定种粮农民收益预期方面,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种植意向的引导作用,加大玉米、大豆单产提升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等支持力度,启动实施规模种粮主体贷款贴息,建立与农资价格等生产成本挂钩的动态触发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落实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国覆盖政策,逐步取消地方保费配套。”张桃林说。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副主席孙东生认为,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益具有重要作用。建议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筑牢粮食生产安全屏障。
  孙东生建议,支持鼓励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建立重要农产品强制保险制度。为开发设计指数保险、价格保险、产量保险和特色农产品保险等产品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扩大风险保障覆盖范围。加强农业保险精算模型的研究、改良和应用,广泛开展需求分析与风险测度工作,确保费率厘定科学合理。完善农业强制保险法律法规,推行重要农产品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加大财政对重要农产品强制保险的补贴力度。
确保农民种粮有挣钱预期
  农民种粮能挣钱,粮食生产才有保障。
  “如何才能让种粮农民能挣钱?我们研究认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要把价格作为挣钱预期、初次分配调节的决定性因素,以调粮价、降成本和控进口为主攻方向,主动保护引导农民种粮挣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张合成建议,调动农民积极性,确保农民种粮有挣钱预期。
  张合成认为,防止“米贵伤民”,首先避免“谷贱伤农”。建议建立预防粮价过度下跌机制,清理抑制粮价上涨相关措施,同步实施粮价涨跌调控;进一步强化价格支持措施,完善最低收购价、目标价格等价格保护制度。
  结合江西当地的探索实践情况,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谢茹建议,强化地方党政“一把手”粮食安全责任,完善考核指标,严格奖惩落地,倒逼基层坚持“宜种必种、宜养则养”,科学编制“农田种养一张图”,推广实行“田长制”,加强监测和调查评估,时刻绷紧“保粮”这根弦。加强技术培训、产业指导、配套服务,强化龙头企业与种养农户利益联结,让千家万户小生产联通千变万化大市场,助推“要我种粮”向“我要种粮”转变。
  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农垦局局长苏莉认为,“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农情,适度规模经营是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实现“国家增粮、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建议通过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小农户对接大农业”,提高种粮收益,解决好“不愿种粮”问题;以农业企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对接规模化,把分散小农户与统一大市场联结起来,解决好“谁来种粮”问题;把国有企业和基层组织作为重要支撑力量,提高粮食生产韧性和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好“战略储粮”问题。
建立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深化多渠道产销协作。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主席孔昌生指出,目前,粮食主产省(区)粮食产量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78%以上,承担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但粮食主销区、产销平衡区粮食自给率不断下降,粮食供需缺口持续扩大。为此,建议通过明确政策目标、科学设计粮汇交易制度、合理确定粮汇交易价格、将粮汇交易收支纳入地方政府一般预算、推动粮食产区销区多种形式深度合作等举措,加快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全国政协常委、民革广东省委会主委程萍提出,为优化横向补偿机制,应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节产销区利益平衡。建设完善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为龙头、商流市场和成品粮市场为骨干的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粮食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畅通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流动。依托批发市场体系开展省际粮食交易,充分发挥市场作为调节粮食产销区利益平衡的主要手段,不再增加省际横向利益补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杜志雄认为,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应积极和稳慎推进。为此,要构建中央财政垂直补偿、产销区横向补偿相结合的利益补偿的整体功能架构,强化建立粮食产销区粮食供需联动与利益联结机制,注重创新省际横向利益补偿的政策工具和路径,切实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制度保障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谷树忠认为,保障粮食安全,是中央地方共同事权、社会各界共同责任。为保护粮食主产区种粮积极性,须建立中央纵向补偿为主、省际横向补偿为辅、社会各界捐赠为补的三位一体粮食生产奖补机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