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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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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庆相:本院受理原告王为军与被告刘庆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10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周松、周洋:本院受理原告许海涛与被告周松、周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10299号 肖小平:本院受理原告李桂兰被告肖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1029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531号 郭端玺:本院受理原告李江涛与被告郭端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53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530号 郭端玺:本院受理原告王帅与被告郭端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287号 杨伟华:本院受理原告冯成喜、冯南南与被告杨伟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8371号 张飞:本院受理原告史硕芳与被告张飞、江苏铭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83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7635号 淮安市淮安区新如意服装厂:本院受理原告泗阳永佳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淮安市淮安区新如意服装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7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7452号 何浩、何银双、宿迁市银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飞与被告何浩、王建军、何银双、宿迁市银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7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2204号 泗阳启航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周闯与被告泗阳启航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2029号 汪秀红、张修平、张海燕:本院已受理原告泗阳县爱园法律服务所与被告汪秀红、张修平、张海燕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8332号 严静:本院受理原告仓连红与被告严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83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8306号 黄宏:本院受理原告刘东波与被告黄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8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1908号 蒋勇:本院受理原告徐宁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19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1462号 胡继文、史玉花:本院受理原告王昌善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14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徐开成:本院受理原告王修芳与被告徐开成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13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1246号 谷文亮:本院受理原告于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12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10026号 张林虎:本院受理原告王继兰与被告张林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10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王瑞:本院受理王旭与王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88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皖0304执26号 刘理芝、李先亮、青年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申请人安徽省连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追加你/你单位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3)皖0304执3391号 安徽弘耀建材有限公司、李娜:申请人安徽巽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加你/你单位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7日10时至6月28日10时止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MOCO新世界1幢1411号房产(住宅)。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相关信息。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2024)徐仲受字第065号 徐州市贾汪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徐州湘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本案由仲裁员刘建华独任仲裁。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会一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海口美兰区貔犰烟酒商行:本委已受理杜佳怡、赵芯阳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182号、第183号)定于2024年7月12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俞美琴、俞海琴:申请人桐乡市凤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关于简易程序改普通程序及选定仲裁员的通知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7月23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骨灰存放公告
王立平,男,身份证号:11010319600731035X,户籍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河泊厂东巷23号。2024年5月4日在北京市延庆区医院因病去世。经其户籍地崇外街道办事处前期调查,王立平处于无亲属出面处理善后事宜的局面。依据民政相关规定,2024年5月17 日王立平遗体火化。现公告骨灰存于北京市延庆区殡仪馆永福厅0576号柜,寄存期由2024年5月17日至2026年5月17日止。请家属或知其情况者看到公告后与我街道办事处联系,处理骨灰、销户和后事费用等相关事宜。超过骨灰寄存时限我处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10—67021543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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