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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检察筑牢妇女权益保护屏障

( 2024-05-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社区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孙博森

  县域内的部分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育儿假没有落实到位,涉及女职工的卫生费未发放,未组织女职工进行健康体检……近日,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督促落实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一案中,针对发现的上述问题,开展妇女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切实筑牢妇女权益的保护屏障。
  枣强县检察院在河北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收到群众举报,县域内相关单位未严格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特别规定,未给予妇女法定的产假时长,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该院通过调取妇女就业集中的医疗卫生部门、商超等用人单位休息休假制度规定,以及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发现部分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妇女相应的产假、育儿假、未发放卫生费等问题。
  为增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透明度,枣强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就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妇联、工会、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多个行业的妇女代表参加听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深入开展。会后,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并且持续跟进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到位。
  为解决办案中发现的系列问题,枣强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工会、人社、应急、卫健等部门印发《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共同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等,建立起协调联动、定期会商、线索发现移送等机制,并向全县企事业单位发出《合规用工倡议书》,引导企业为妇女创造更加平等、公正的就业环境。截至目前,枣强县人社部门已责令10家用工单位重新制定女职工休息休假等制度,惠及女职工2000余人。用工单位也为女职工补休产假,并发放卫生费共计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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