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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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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贺晓东:本院受理原告王丹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皖1723民初25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昆山麦莱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723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通知,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四川弘塑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正军、何金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1399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8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赵丽琼:原告张小峰诉赵丽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盛强、黄妍之: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042号李朝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00000元;2.依法判令被告按照月利率10‰承担借款本金300000元的利息自2020年9月11日至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10月10日为:111000元; 以上共计411000元 ;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奇台县茂润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461号奇台县卡拉麦里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拉运荒料运费合计101026.45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2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建飞: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5259号柴彦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借款7万元;2.判令被告承担利息18200元(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12月2日,13个月,月利率20‰)并自2019年12月2日起按月利率20‰承担利息至还清借款之日止;3.本案的诉讼费及邮寄费均由被告承担,合计882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王晓婷、韩小涛、罗小路: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3048号奇台县天汇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0万元并承担利息5万元,本息合计15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8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刘兴刚、刘红、郭秀栋: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1217号宋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判令:1.三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2.三被告按照月利率5‰的标准支付借款30000元自2019年10月27日至2023年2月27日的利息6000元(30000元×5‰×40个月),以上共计36000元;3.被告按照月利率5‰的标准支付借款30000元利息自2023年2月28日至还清全部款项止;4.本案诉讼费、邮寄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赵多湖、丁立功: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4816号奇台县聚信众赢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250000 万元;2.要求被告自2018年05月04日至实际还款日按15‰承担利息,暂计41250元;3.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5000元,以上合计296250元;4.本案诉讼费及实支费用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2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蒋敏、邓玉萍、盛平军: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4123号尹福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19万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赵多湖、张培元: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4897号奇台县金汇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200000元,并承担利息96000元,本息合计296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2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建云、尚鹏、李兵茂: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5139号奇台县登辉种植专业合作社诉李建云、尚鹏、马毓珩、张爱香、李兵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借款488200元;2.要求被告承担借款的利息205044元(20‰×488200元×21个月,2017年9月30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宋喜刚: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872号魏玉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7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按照借款本金27000元,月利率1%承担自2017年7月17日起至全部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截止2020年12月17日的利息:11070元);3.本案的诉讼费、邮寄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8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张永龙:我院受理朱梦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5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85880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马振斌:本院受理王掬弘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48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75元,被告负担7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武福荣、刘小莉、张玉梅、张守湘: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035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武福荣、刘小莉、张玉梅、张守湘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0354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小红、杨生荣:本会受理(2023)并仲裁字第0943号,申请人石楼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申请人王小红、杨生荣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并仲裁字第094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2024)并仲裁字第0040号,申请人周菊香与被申请人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和合首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并仲裁字第0040-1号《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2024)并仲裁字第0041号,申请人宋佳与被申请人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和合首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并仲裁字第0041-1号《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2024)并仲裁字第0137号,申请人张春敏与被申请人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和合首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并仲裁字第0137-1号《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乔福安: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0503号,申请人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乔福安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中荣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中城融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0522号,申请人梁飞鹏与被申请人中荣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中城融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答辩书,15日内提交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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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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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贺晓东:本院受理原告王丹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皖1723民初25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昆山麦莱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723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通知,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四川弘塑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正军、何金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1399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8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赵丽琼:原告张小峰诉赵丽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盛强、黄妍之: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042号李朝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00000元;2.依法判令被告按照月利率10‰承担借款本金300000元的利息自2020年9月11日至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10月10日为:111000元; 以上共计411000元 ;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奇台县茂润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461号奇台县卡拉麦里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拉运荒料运费合计101026.45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2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建飞: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5259号柴彦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借款7万元;2.判令被告承担利息18200元(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12月2日,13个月,月利率20‰)并自2019年12月2日起按月利率20‰承担利息至还清借款之日止;3.本案的诉讼费及邮寄费均由被告承担,合计882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王晓婷、韩小涛、罗小路: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3048号奇台县天汇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0万元并承担利息5万元,本息合计15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8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刘兴刚、刘红、郭秀栋: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1217号宋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判令:1.三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2.三被告按照月利率5‰的标准支付借款30000元自2019年10月27日至2023年2月27日的利息6000元(30000元×5‰×40个月),以上共计36000元;3.被告按照月利率5‰的标准支付借款30000元利息自2023年2月28日至还清全部款项止;4.本案诉讼费、邮寄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赵多湖、丁立功: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4816号奇台县聚信众赢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250000 万元;2.要求被告自2018年05月04日至实际还款日按15‰承担利息,暂计41250元;3.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5000元,以上合计296250元;4.本案诉讼费及实支费用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2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蒋敏、邓玉萍、盛平军: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4123号尹福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19万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赵多湖、张培元: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4897号奇台县金汇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200000元,并承担利息96000元,本息合计296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2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建云、尚鹏、李兵茂:本院受理(2023)新2325民初5139号奇台县登辉种植专业合作社诉李建云、尚鹏、马毓珩、张爱香、李兵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借款488200元;2.要求被告承担借款的利息205044元(20‰×488200元×21个月,2017年9月30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宋喜刚:本院受理(2024)新2325民初1872号魏玉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7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按照借款本金27000元,月利率1%承担自2017年7月17日起至全部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截止2020年12月17日的利息:11070元);3.本案的诉讼费、邮寄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8时1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张永龙:我院受理朱梦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新2325民初5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85880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马振斌:本院受理王掬弘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48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75元,被告负担7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武福荣、刘小莉、张玉梅、张守湘: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035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武福荣、刘小莉、张玉梅、张守湘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0354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小红、杨生荣:本会受理(2023)并仲裁字第0943号,申请人石楼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申请人王小红、杨生荣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并仲裁字第094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2024)并仲裁字第0040号,申请人周菊香与被申请人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和合首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并仲裁字第0040-1号《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2024)并仲裁字第0041号,申请人宋佳与被申请人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和合首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并仲裁字第0041-1号《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2024)并仲裁字第0137号,申请人张春敏与被申请人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和合首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并仲裁字第0137-1号《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乔福安: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0503号,申请人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乔福安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中荣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中城融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4)并仲裁字第0522号,申请人梁飞鹏与被申请人中荣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中城融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答辩书,15日内提交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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