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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第二届世界法学家论坛专家畅谈
“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与研究”
· 积极建构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 “新质生产力的公法视野”学术研讨会举行
· “涉外法治建设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
研讨会举行
· “家族财富管理与法治创新”研讨会举行
· 山东政法学院召开人才培养工作专题座谈会

第二届世界法学家论坛专家畅谈
“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与研究”

( 2024-05-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法宣

  5月1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全球法学教育品牌双年盛会第二届世界法学家论坛在京举行。本届论坛邀请来自世界各地的知名大学校长、法学院院长等120位国内外专家出席,分为主论坛和6个平行论坛。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论坛主题“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与研究”畅谈自己的思考和观点,致力于为世界各国法学家搭建思想交流的平台,推进法学教育前沿理论的创新,共同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学术力量。
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学教育创新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从法学教育的传统和现实出发,立足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场景,就如何应对人工智能的局限和挑战,推进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创新谈四点意见:
  第一,推进法学教育智能化。法学教育的智能化由法学教育内容即法治的智能化所决定。法学是法律之学、法治之学、法理之学,在人工智能时代,无论是法律规则还是法律实施,都与以往明显不同。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执法和司法越来越科学化、智能化,法理也融入了更多的科技伦理和科技公序良俗,人工智能更是推动法治从回应型法治转型为预防型法治、促进型法治、敏捷治理型法治。在此背景下,法学教育必须与智能法治相适应,实施智能化的法学教育。
  第二,推进法律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的智能化。人工智能的思维方式正在成为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底层逻辑构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法学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还要培养学生切实了解人工智能,正确运用人工智能,善于运用人工智能。与此相适应,我们必须推进数字科技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法学教育,以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引领、规范和保障人工智能,促进人工智能向善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第三,推动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和全球化。以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标志的数字科技的广泛运用,打破了法学教育的空间界限和语言壁垒,使全球范围内的法学教育机构真正成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实现了法学教育的资源聚合,法学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法学教育理念和法律职业精神的互鉴融合,使高质量法学教育成为法科学生和全体人民可触及可分享的公共产品,进而实现法学教育领域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这在前人工智能时代是难以想象的。
  第四,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先后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人工智能+”行动计划。从“互联网+”到“人工智能+”顺应了数字科技革命浪潮,两个行动计划的有序衔接,既是新型科技成果的实践运用,也是推进科技革命的强大动力。法学教育界要审时度势、积极行动起来,广泛深入参与到“人工智能+”行动计划中,以人工智能的巨大能量,推动法学教育的改革创新。
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学教育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正在迅速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模式、商业模式、教育学习模式和社会治理模式,中国和世界各国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均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法学工作者使命在肩,责无旁贷。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结合中国政法大学的教育教学实际,谈了自己的思考。
  第一,技术与法律教育的结合。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次会晤期间深刻指出,“谁能把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经济发展机遇,谁就把准了时代脉搏”。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的影响深远,它要求法学教育工作者把握时代脉搏,与时俱进,重新思考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将法学教育与前沿信息技术紧密结合,培养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和法律实践需求、具备科技和数字素养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第二,课程内容的更新。人工智能驱动的法学教育转型体现在法学课程更新方面,应包括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相关的知识,让学生理解由人工智能带来的各种法律挑战。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做出了一些有益尝试并取得积极成果。例如,六年前学校就开设了第一个工科专业“法治信息管理”本科专业,其培养方案结合了计算机科学和法学两类课程,毕业可获工学和法学两个学士学位,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学校还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助力高校教师拥抱AI,探索未来教学工作方法新路径。
  第三,教与学方法的变革。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以“一对多”的课堂教学为主,而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定“一对一”个性化学习方案有针对性地改善学习效果,已经具备了现实可能性。法学教育应从以传授为中心转向以学习为中心,采用问题导向的学习方式,增强学生个性化的学习体验,提高学习效率。人工智能可以模拟法律场景提供沉浸式学习体验,还可以设计新的课程,将虚拟现实、游戏化等元素融入教学,使学习更加生动有趣。
  第四,学术规范的调整。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兴起,对学术规范和教育秩序提出了挑战,需要教育立法和学术界共同探讨新的治理方案。技术的进步是把“双刃剑”,不仅带来便利,也带来各种问题。因此,我们要未雨绸缪,考虑具有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人工智能与国际贸易治理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伍人英表示,人工智能发展迅速,产生诸多方面影响。以国际贸易法为样本,教育和研究应注意多个方面转变。
  从法律人的角度看,第一,人工智能一定会继续发展,对贸易产生推动效果。人工智能对于智能制造、供应链优化、海关通关便利化等方面已经产生积极效果;第二,人工智能不仅是大企业的工具,更是有助于小企业的工具。通常人工智能对大企业更有利,但人工智能还可以赋能中小企业,使它们更容易得到平台解决方案。同时,劳动国际化成本越来越小,人工智能可以让更多人赶上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潮流。
  人工智能也带来了新问题。以国际贸易法为例,1994年WTO协议签署时,贸易分为三类,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人工智能发展使三者界限变得模糊,法律规则也需要进一步厘定清楚。为此,教育要进行五个方面转变:第一,从货物贸易转向更多关注服务贸易;第二,从注重法律性转向关注国际机构制定的标准;第三,从关注WTO全球性规则转向更多关注区域贸易协定(RTA)的最新发展;第四,不仅要注意法律,还要注意国际关系;第五,国际贸易法也会越来越技术化,学习者和研究者要关注技术发展。
  人工智能的发展呈现复杂、广泛、多元化的趋势,这同时也是法律人的机会,我们要注意以上发展变化,为推动人类前进发展作出贡献。
  人工智能时代的律师行业和法学教育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表示,人工智能技术在已有测试中所展现出的能力,使人们相信其对法律实践的全面深度介入已迫在眉睫,并将冲击法律服务的现有生产组织方式,包括传统的“资深—学徒”律师团队架构以及晚近的“大型律所”模式。“资深—学徒”团队中,前者负责维护客户、拓展业务,就影响客户利益的重要事项作判断和决策,后者则承担了支撑、填充法律流程的大量“内容生成”(例如各类文书撰写)工作。截至目前,这种团队组织由于双向依存而总体运行稳定,并持续满足了法律职业在生产和继替两方面的需求。然而迅速普及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却很可能削弱甚至瓦解“资深—学徒”团队的双向依存基础。“资深—学徒”团队将至少在中长期被“人机团队”(human-machine team)所广泛取代。不仅如此,大型律所相对于个体执业者的人力、专业知识乃至协作网络等固有优势也将会弱化,个体律师之间借助AI和其他数字基础设施,可以灵活有效地针对特定委托事项形成单次或重复合作安排,搞定大规模甚至是跨境法律事项。总体来看,法律服务领域的组织规模和从业人数都将下降。
  全球众多法学院面对现实挑战所处的环境和可采取的策略不尽相同。法律工作不仅处理过去,更应面向未来。法学教育的目标不能是培养学生与大语言模型在相同赛道上“死磕”的能力(注定会落败),而应是培养其成为和机器互补的队友,由此参与甚至主导低成本、高产出的法律服务“人机团队”。规则知识、语义推理和标准化文本生成都是大语言模型的强项。当然,在针对机器律师、机器法官的社会信任普遍形成之前,法律人相对于AI的优势在于其能够凭借共情能力为客户参谋决策,并在与各方人类主体多维度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实现问题解决。法学教育必须高度重视培养学生在“人—人”和“人—机”两个界面上的沟通能力。最重要的,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德法兼修”的法律人愿景以及“立德树人”的法学院使命不应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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