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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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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淑秋 经过近三年的司法实践探索,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申请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提供具体操作指南。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司法协助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工作出台会商纪要和试点意见,并指定上海市、厦门市、深圳市开展试点工作。 厦门中院在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制定操作指引,细化协作流程,打破制度壁垒,为香港清盘人向内地法院申请破产协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工作指引。 《指引》特色在于互联互通,升级平台提升效率。依托厦门中院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升级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为香港清盘人提供便捷的申请通道,建立高效、便利的沟通合作机制。 厦门中院在出台操作《指引》的同时,立足厦门工作实际,同步发布10余份司法协助文书样式,明确文书制作要素,积累跨境破产协作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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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升级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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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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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淑秋 经过近三年的司法实践探索,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申请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提供具体操作指南。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司法协助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工作出台会商纪要和试点意见,并指定上海市、厦门市、深圳市开展试点工作。 厦门中院在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制定操作指引,细化协作流程,打破制度壁垒,为香港清盘人向内地法院申请破产协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工作指引。 《指引》特色在于互联互通,升级平台提升效率。依托厦门中院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升级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为香港清盘人提供便捷的申请通道,建立高效、便利的沟通合作机制。 厦门中院在出台操作《指引》的同时,立足厦门工作实际,同步发布10余份司法协助文书样式,明确文书制作要素,积累跨境破产协作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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