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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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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石飞 通讯员杨帆 唐燕 为深化法检良性互动,提升司法办案质效,进一步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司法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两院”工作交流会商机制。 会商主要针对在全省审判和检察工作中需要交流会商的普遍性、重大性问题以及在司法领域中需要共同探索创新的问题等。会商主要以召开交流会商会形式进行,由“两院”院长、检察长共同召集,会商成果形成“会议纪要”,每季度互相通报纪要中协作配合事项进展情况、主要困难和下一步打算。 会商机制为云南法检“两院”做好交流会商工作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两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共同研究解决影响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机制性、普遍性问题,通过积极、及时、顺畅、务实的交流会商,切实把交流会商打造成共同谋大局、议大事、抓落实的重要平台,共同提高会商成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全省法检系统开展交流会商提供实践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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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检建立“两院”工作交流会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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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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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石飞 通讯员杨帆 唐燕 为深化法检良性互动,提升司法办案质效,进一步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司法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两院”工作交流会商机制。 会商主要针对在全省审判和检察工作中需要交流会商的普遍性、重大性问题以及在司法领域中需要共同探索创新的问题等。会商主要以召开交流会商会形式进行,由“两院”院长、检察长共同召集,会商成果形成“会议纪要”,每季度互相通报纪要中协作配合事项进展情况、主要困难和下一步打算。 会商机制为云南法检“两院”做好交流会商工作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两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共同研究解决影响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机制性、普遍性问题,通过积极、及时、顺畅、务实的交流会商,切实把交流会商打造成共同谋大局、议大事、抓落实的重要平台,共同提高会商成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全省法检系统开展交流会商提供实践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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