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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能动履职加强涉台文物保护

( 2024-04-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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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林泳
  
  福建与台湾一水相连,是全国涉台文物古迹大省,现有涉台文物1515处,约占全国涉台文物四分之三。
  “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心灵契合的纽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台湾司法事务办公室主任黄怀大说道,保护好它们具有重要意义。
  确保涉台文物及时纳入保护范围,构建文物古迹保护多元主体参与保护格局,推进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2023年7月,福建法院出台7个方面22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一场涉台文物专项保护行动在全省打响。
助力修缮 展现涉台文物新面貌
  位于漳州古城内的简氏侨馆建成于1850年,是漳台简氏族人共同抗日的历史见证,曾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列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于2022年列入全省涉台文物名录。
  多年来,简氏侨馆始终由简氏后人推选代表进行管理,一直是简氏后人来漳州的歇脚处。此后,随着简氏后人蔡某、姜某、简某等入住,侨馆从“驿站”逐步演变为他们的长期住所。
  “一些承租人在屋内砌起了砖墙,对空间进行隔断,也对文物造成了破坏,年久失修的侨馆被房管部门鉴定为C级危房。”漳州市南靖县梅林镇官洋村党总支书记简文炯介绍。
  眼看修缮保护工作迫在眉睫,承租人却不愿搬离房屋。万般无奈下,作为简氏侨馆管理人的官洋村村民委员会、坎下村村民委员会、璞山村村民委员会将承租人诉至芗城法院。经审理,该院依法判决承租人腾退房屋,并支付尚欠租金及占用费。
  承租人对此不服,向漳州中院提起上诉。承租人认为,讼争的房产非本案三个村委会所有,且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综合全案证据,合议庭根据1983年的房屋权属证书证实侨馆权利人登记为“梅林公社简氏侨馆”。“梅林公社即现在的梅林镇,其下辖坎下、官洋、璞山三个大队,已分别更名为坎下村、官洋村、璞山村。因此,简氏侨馆确属三个村简氏的共同财产。”漳州中院涉台审判庭庭长俞志凌说。最终,漳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由于承租人仍旧不肯配合,三个村村民委员会只得申请强制执行。面对不愿搬离的承租人,芗城法院成立执行专案组,一方面开展约谈,告知其对抗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邀请村中德高望重的老者,对其耐心劝导。仅14天,房屋腾退清空,案件顺利执行到位。该案也获评“2023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成为福建法院守护涉台文物的生动注脚。
专项攻坚 构建司法保护新格局
  涉台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既是“两岸一家亲”的重要证据,也是海峡两岸间具有共同地缘、血缘、文缘、商缘和法缘的重要象征。
  近年来,福建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开展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切实把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作为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的重要印证加以保护,使其成为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纽带。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2023年7月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出台《关于加强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如何加强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提出7个方面22条具体行动举措。
  根据《行动方案》,福建法院将依法审理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物权确认纠纷案件,确保涉台文物及时纳入保护范围;优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涉台文物古迹保护多元主体参与保护格局;聚焦闽台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文物资源修复相结合机制,促进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有效恢复;设立涉台文物司法保护志愿服务队,鼓励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涉台文物的保护利用。
  此外,福建法院将注重借智借力,建立涉台文物保护法务联络员制度,健全完善涉台文物资源专家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专业判断和决策参考中的作用。
  “我们希望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构建起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新格局,努力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黄怀大说。
多点开花 迈出融合发展新步子
  平潭岛是大陆离台湾岛最近的地方,岛内涉台文物众多,其中南岛语族文化遗址更是两岸同文同种的重要印证。
  2023年12月,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签订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包括南岛语族文化遗址在内的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董宇表示,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订,将为进一步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迈出新步子。
  被誉为“南方周口店”的万寿岩遗址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是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掘出土的遗迹和遗物,对于印证两岸同根同源意义重大。
  三元区人民法院设立万寿岩遗址巡回法庭,联合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万寿岩遗址司法保护十条措施》,集中审判资源,重点打击妨害文物管理犯罪,为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福州是台胞重要祖籍地及台胞台商重要聚集地。2023年8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福州台湾会馆揭牌成立“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基地成立后,福州两级法院相互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案件巡回审判,建立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联络员机制,努力构建多元、便捷、高效的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格局。
  据统计,专项行动实施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共建立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12个,举行主题宣讲活动30余场次,高效审结涉台文物纠纷8件。
  下一步,福建法院将继续落细落实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举措,在全省新增10个以上涉台文物司法保护基地,探索设立“文物主管部门+员额法官+台胞”涉台文物司法保护志愿服务队,凝聚更大合力,提升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图① 平潭法院台胞调解员在南岛语族考古研究基地了解涉台文化文物司法保护工作。
念望舒 摄    
  图② 福州中院邀请法律专家在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开展普法讲座。 念雄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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