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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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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浙0702破5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黄守南的申请,于2024年3月26日裁定受理金华市志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4月2日指定浙江迎鸽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债务人须知金华市志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及财务负责人应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或本院提交以下材料,未在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述职报告并提交财产状况说明;2、债务清册;3、债权清册;4、有关财务会计报告;5、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等相关材料。二、债权人须知1、金华市志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5月17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2、债权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环城南路西段1586号龙腾·铭德广场8楼,联系人:戴律师,联系电话:0579-82437566、18657962603。3、债权人须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4、债权人申报债权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真实地申报,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规定,虚假申报债权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未在上述期间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6、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及财产持有人须知金华市志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四、会议须知本院定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婺北人民法庭第七审判法庭(金华市婺城区环城北路736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郑福良:原告张洪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顾建国:本院受理徐梅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88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太仓市森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太仓市森茂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李锦明:本院受理异议人苏州亿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招平申城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太仓市森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太仓市森茂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李锦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执异19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4)苏0585执异19号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时继勇:本院受理原告李书伟与被告时继勇、王怀友合同纠纷一案[(2024)苏0381民初1967号],原告提出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给付材料款96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沂市人民法院窑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14时在窑湾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2023)皖0304民初5708号 张毅:原告冯国富、冯清宇、薄宗枝、苏月芳、李博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本案于2024年5月15日10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海南鲸航体育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献聪、郑高山、黄宏伟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2024〕第42号、第43号、第44号)定于2024年5月31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椰风海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王羡、何月、何焕壁、陈小玲、邓银花、何志强、吴创任、唐侯典、蒲斌、许叶吉、孙永球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4〕第23、24、27、28、29、30、31、32、33、34、35号),并定于2024年6月5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儋州市峨蔓镇快乐幼儿园:本委已经受理唐颖珠、符秋花、陈带娟、陈时厚、薛婆爱、林世姣与你幼儿园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4〕第90、91、92、93、94、95号),并定于2024年6月7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幼儿园,限你幼儿园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儋州那大要捌音乐餐吧:本委已经受理羊成、陈玉润与你餐吧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3〕第226、227号),现已作出决定书。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餐吧,限你餐吧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劲庭舒源网络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叶介萍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4〕第101号),并定于2024年6月12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沃尔金顿科技(洋浦)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吴成定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3〕第731号),并定于2024年6月14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农乐春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陈德琼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3〕第733号),并定于2024年6月18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梦龙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王万玲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3〕第745号),并定于2024年6月19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儋州雅星有你足以养生馆店:本委受理的高亚端与你养生馆店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2〕第56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养生馆店,限你养生馆店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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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乐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符玢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3〕第578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三昶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张尚玉、陈福寿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3〕第462、46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诚可富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的林吉山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3〕第568号),现已作出决定书。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更正:本委于2024年1月17日刊登的申请人曾桂妍与被申请人海南目标房地产经济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2〕第482),现将海南目标房地产经济服务有限公司更正为海南目标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且现已作出决定书。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0898-23313090)领取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儋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聚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朱昶伟诉你公司“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4〕00978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4年6月3日9时1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0号光谷科技大厦B座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胡得安:本会受理的章贺喜与你买卖合同争议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0338号],定于2024年5月27日10时30分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受理通知书、补充证据、开庭通知书等。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南京奥仕堡品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刘建与你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2023)苏仲裁字第0266号],由仲裁员赵毅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5月27日9时30分在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海南申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闫李英子、梁紫苗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秀劳人仲案字〔2024〕第85、8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6月3日15时在海口市秀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4号信访中心7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秀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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