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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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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国刚: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1755号吕茂秀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吕茂秀与赵国刚离婚。本案案件受理费26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860元,由吕茂秀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谭承旭、鲜聪华:本院受理席科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序裁定书。诉请:1.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借款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来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为止);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2024年5月16日14:3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田长英:本院受理李洪安与被告曹帆、第三人田长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123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李洪安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逾期不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张华: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3441号李洪钊与你及第三人周小丽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钱款124128.74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28日15时在潆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谭承旭:本院受理席科重诉谭承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序裁定书。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借款18800元及利息(利息以2800元为基数,白2019年9月11日起计算,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0日起计算,以6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7日起计算,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来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为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2024年5月16日14:3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黄俊:本院受理丁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119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黄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丁龙欠款17793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46元及公告费600元由黄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张小红:本院受理高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124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张小红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高雄欠款7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及公告费600元由张小红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袁银:本院受理贺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序裁定书。诉请: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334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主张权益产生的代理费3000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2024年5月7日14:3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杜昌勤:本院受理董善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1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杜昌勤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董善昌货款61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及公告费600元由杜昌勤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陈敏:本院受理陈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序裁定书。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的借款本金人民币7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以人民币70000为基数从2023年6月17日起按年利率24%计息至实际还款之日;2.判决原告对南充市高坪区通元路318号紫御荣庭二区1幢1单元6层6号房屋的拍卖、变卖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2024年5月7日14: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上海坚新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振南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诉讼参加人诚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珠海市中鹏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钦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桂0703民初7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间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4年6月18日8时45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吴开军:本院受理厦门趣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桂0703民初54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间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4年6月19日8时45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张文有:本院受理李有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三个规定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李有映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0000元,并承担此款自2013年9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14.8%计算的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固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肖利群、李志强:本院受理董春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云0581民初1716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给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自2023年4月17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5.175%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11月16日为1839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蒲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云南创优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腾冲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云0581民初1824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1、请求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委托代办协议》,同时被告向原告退回已支付的人民币30000元整及以30000元整为基数的自2023年6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费;2、请求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蒲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陈正宇:本院受理赵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云0581民初1547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蒲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北京亚泰来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1121民初525号起诉状副本【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物税款共计50988.87元;2.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均有被告承担。】、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得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2022)苏0830破56号 盱眙一品香米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31日作出(2022)苏0830破56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盱眙一品香米业有限公司破产。破产管理人就该公司现有资产制作了财产变价方案和财产分配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财产分配方案经本院裁定认可,管理人对现有财产已分配完结,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4月8日裁定终结盱眙一品香米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大连盛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大连双子座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公告期满后第17日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方于仲裁庭组成后的3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仲裁庭组成后的第9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均顺延),地点:大连市西岗区英华街55号大连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大连仲裁委员会
张彩兴:本委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0573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张彩兴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0573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道歉声明
  本人:王德印、朱远芳,由于在抖音及快手实名举报梁福玮,梁福玮将本人诉至祥云县人民法院,经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云2923民初95号判决本人对梁福玮的举报侵犯了梁福玮的名誉权,对此本人对梁福玮诚挚道歉。
道歉人:王德印、朱远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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