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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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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要求巩固完善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职责,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民、问题导向、守正创新、注重实效,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维护烟草零售市场秩序,有力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对于《工作指引》的出台背景,记者了解到,一是适应新形势、新政策的需要。国务院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创造性执行能力,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相继施行,其中部分新规定和专卖零售许可管理密切相关。这些新形势、新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零售许可管理有关要求,加强与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协调。二是为基层解决难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需要。当前迫切需要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进一步明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基层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完善零售许可管理,不断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据悉,《工作指引》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企、问题导向、守正创新、注重实效等指导原则。 第二部分重点对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细化了要求:一是明确经营主体发生变化是否适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的情形。二是明确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之间变更持证人相关要求。三是明确营业执照注销是否给予零售许可资格保留期的情形。四是明确了可不进行实地核查即可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新办申请情形。 第三部分就提高零售许可管理工作质量,提出坚持零售户总量合理稳定的调控机制、依法依规制定零售点布局规划、依法办理零售许可证申请、切实提升后续监管效能和完善排队轮候等措施要求。 第四部分就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提出完善政务服务制度规范、强化政务服务科技支撑、持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加强岗位任职管理和培训考核、严格规范投诉举报核查处理等措施要求。 第五部分就组织实施提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作、推进经验交流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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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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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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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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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要求巩固完善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职责,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民、问题导向、守正创新、注重实效,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维护烟草零售市场秩序,有力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对于《工作指引》的出台背景,记者了解到,一是适应新形势、新政策的需要。国务院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创造性执行能力,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相继施行,其中部分新规定和专卖零售许可管理密切相关。这些新形势、新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零售许可管理有关要求,加强与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协调。二是为基层解决难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需要。当前迫切需要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进一步明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基层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完善零售许可管理,不断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据悉,《工作指引》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企、问题导向、守正创新、注重实效等指导原则。 第二部分重点对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细化了要求:一是明确经营主体发生变化是否适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的情形。二是明确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之间变更持证人相关要求。三是明确营业执照注销是否给予零售许可资格保留期的情形。四是明确了可不进行实地核查即可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新办申请情形。 第三部分就提高零售许可管理工作质量,提出坚持零售户总量合理稳定的调控机制、依法依规制定零售点布局规划、依法办理零售许可证申请、切实提升后续监管效能和完善排队轮候等措施要求。 第四部分就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提出完善政务服务制度规范、强化政务服务科技支撑、持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加强岗位任职管理和培训考核、严格规范投诉举报核查处理等措施要求。 第五部分就组织实施提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作、推进经验交流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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