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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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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宋 佳
今年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通过“四化”工作法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调处主体多元化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法,团(镇)、连队(社区)联系司法所、警务室、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等多方力量,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隐患提前介入、尽早化解,采取实施“降温冷却、换位体验、以案说法、刚柔并济”等方式,依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当事人李某和王某原是夫妻关系,后因故离婚,但仍暂居一处。一周前,李某和王某发生口角,矛盾激化,李某对王某进行殴打,导致王某的耳朵被撕裂,缝了4针。王某立即报警,李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 李某拘留期结束后,前海街道司法所、派出所、社区高度重视,联合上门调解。各方从法律、道德、亲情、家庭等角度对双方进行了劝说开导,工作人员对李某的暴力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向王某表达了歉意,并承诺不再纠缠王某,搬离现在的住处。至此,一起婚姻矛盾纠纷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得以妥善解决。 调解队伍专业化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通过返聘退休老党员等专业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调解专家团队,配强人民调解专业力量;安排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一对一”传帮带,以调解员“老带新”模式培养年轻调解员,开展调解技能、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加强调解员技能提升和能力互补,强化培训指导固本强基。 前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老李调解室”,在老党员李茂成耐心细致、依法依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纠纷得以解决。街道社区居民沈女士说:“‘老李调解室’,不仅是能断家务事的‘公正厅’,还是职工群众求助的好去处。” 据了解,“老李调解室”调解队伍是由该街道有威望、热心、群众基础良好、调解能力强的3名老党员组成。该调解室以“党建+人民调解”为特色,充分发挥老党员威信高、能力强的优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构建平安和谐连队作出积极贡献。 矛盾排查精准化 本着“早摸排、早发现、早化解”工作理念,紧扣“矛盾纠纷无小事”思路,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围绕群众烦心事、揪心事、要紧事,组织网格员及时帮助协调。通过入户走访、信息汇总结果分析,摸清摸透问题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有记录、有回访。 张某受雇于刘某在50团某住宅楼的建设工地工作,2024年3月,张某在工作过程中,右脚不慎被钢筋砸中,造成右足背挫伤、右足踇指关节陈旧性损伤。刘某及时将张某送至医院治疗,并承担了张某住院期间的治疗费、伙食费等。如今,双方就其他赔偿费用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导致矛盾进一步加剧。 调解中,50团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法理、情理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劝导。一方面详细向双方当事人宣传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条款,另一方面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彼此的不易。经过细致普法、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握手言和。张某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由刘某承担(前期已承担到位),并由刘某一次性支付张某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18000元,一起让双方当事人烦恼百余天的揪心事得到圆满化解,愁眉不展的张某终于露出了笑容,一再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刘某也对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表示称赞。 纠纷回访长效化 优化完善矛盾纠纷调后回访制度,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对已调处完毕的每起矛盾纠纷主动开展回访跟踪,关注事态进展情况,坚决防止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再次恶化升级。对出现反弹迹象的矛盾纠纷,采取电话、上门入户等方式,教育引导当事人运用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真正当好群众的解忧人。 今年70岁的白某与老伴育有3个儿子,在老伴去世后,白某便一直与小儿子生活至今,日常起居也由小儿子照顾,但长子与二儿子却很少尽到赡养义务。白某要求长子与二儿子履行赡养义务,遂请锦绣街道司法所帮助解决。 纠纷虽然得以成功化解,但司法所工作人员心中始终记挂着这位老人:老人现在的生活怎么样?赡养人是否积极履行了义务?……纠纷虽了但挂念不了。近日,锦绣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老人家中进行回访,实地了解母子关系和婆媳关系,探访老人的生活是否切实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以来,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行政系统持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为人民群众做好每一件小事、办好每一件实事、解好每一件难事,切实有效发挥了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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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四化”工作法化解矛盾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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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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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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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宋 佳
今年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通过“四化”工作法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调处主体多元化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法,团(镇)、连队(社区)联系司法所、警务室、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等多方力量,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隐患提前介入、尽早化解,采取实施“降温冷却、换位体验、以案说法、刚柔并济”等方式,依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当事人李某和王某原是夫妻关系,后因故离婚,但仍暂居一处。一周前,李某和王某发生口角,矛盾激化,李某对王某进行殴打,导致王某的耳朵被撕裂,缝了4针。王某立即报警,李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天。 李某拘留期结束后,前海街道司法所、派出所、社区高度重视,联合上门调解。各方从法律、道德、亲情、家庭等角度对双方进行了劝说开导,工作人员对李某的暴力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向王某表达了歉意,并承诺不再纠缠王某,搬离现在的住处。至此,一起婚姻矛盾纠纷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得以妥善解决。 调解队伍专业化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通过返聘退休老党员等专业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调解专家团队,配强人民调解专业力量;安排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一对一”传帮带,以调解员“老带新”模式培养年轻调解员,开展调解技能、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加强调解员技能提升和能力互补,强化培训指导固本强基。 前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老李调解室”,在老党员李茂成耐心细致、依法依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纠纷得以解决。街道社区居民沈女士说:“‘老李调解室’,不仅是能断家务事的‘公正厅’,还是职工群众求助的好去处。” 据了解,“老李调解室”调解队伍是由该街道有威望、热心、群众基础良好、调解能力强的3名老党员组成。该调解室以“党建+人民调解”为特色,充分发挥老党员威信高、能力强的优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构建平安和谐连队作出积极贡献。 矛盾排查精准化 本着“早摸排、早发现、早化解”工作理念,紧扣“矛盾纠纷无小事”思路,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围绕群众烦心事、揪心事、要紧事,组织网格员及时帮助协调。通过入户走访、信息汇总结果分析,摸清摸透问题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有记录、有回访。 张某受雇于刘某在50团某住宅楼的建设工地工作,2024年3月,张某在工作过程中,右脚不慎被钢筋砸中,造成右足背挫伤、右足踇指关节陈旧性损伤。刘某及时将张某送至医院治疗,并承担了张某住院期间的治疗费、伙食费等。如今,双方就其他赔偿费用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导致矛盾进一步加剧。 调解中,50团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法理、情理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劝导。一方面详细向双方当事人宣传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条款,另一方面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彼此的不易。经过细致普法、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握手言和。张某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由刘某承担(前期已承担到位),并由刘某一次性支付张某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18000元,一起让双方当事人烦恼百余天的揪心事得到圆满化解,愁眉不展的张某终于露出了笑容,一再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刘某也对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表示称赞。 纠纷回访长效化 优化完善矛盾纠纷调后回访制度,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局对已调处完毕的每起矛盾纠纷主动开展回访跟踪,关注事态进展情况,坚决防止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再次恶化升级。对出现反弹迹象的矛盾纠纷,采取电话、上门入户等方式,教育引导当事人运用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真正当好群众的解忧人。 今年70岁的白某与老伴育有3个儿子,在老伴去世后,白某便一直与小儿子生活至今,日常起居也由小儿子照顾,但长子与二儿子却很少尽到赡养义务。白某要求长子与二儿子履行赡养义务,遂请锦绣街道司法所帮助解决。 纠纷虽然得以成功化解,但司法所工作人员心中始终记挂着这位老人:老人现在的生活怎么样?赡养人是否积极履行了义务?……纠纷虽了但挂念不了。近日,锦绣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老人家中进行回访,实地了解母子关系和婆媳关系,探访老人的生活是否切实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以来,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司法行政系统持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为人民群众做好每一件小事、办好每一件实事、解好每一件难事,切实有效发挥了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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