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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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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斌、周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叶永荣诉被告王斌、周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81民初68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叶永荣撤诉。限你二人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东台市恒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东台市东昇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台市磊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台市恒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东台市东昇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81民初43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被告江苏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东台市磊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给付借款本金312.5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如下:以320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8月3日按月利率8%计算;以312.5万元为本金,自2021年8月4日至实际归还之日按月利率8%计算);二、驳回原告东台市磊达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李春龙、管去英:本院受理原告东台嘉城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丁刚祥、李春龙、第三人管去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81民初42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周莉、马文俊: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们已于2024年3月1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7)苏0509执3091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合计9026元(其中收款人周莉提存金额6000元、马文俊提存金额3026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们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刘玉诚: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已于2024年2月2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2)苏0509执3083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91018.28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4年3月8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7)苏0509执5422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与被执行人吴江市盛泽信达绸厂、吴江市前盈纺织厂、钱春利、周根林、金桂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432,195.62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1)苏0509执恢1202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申请执行人山东国运开源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谢时顺、吴美娟、谢小龙、谢小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899,458.45元(2024年3月8日分别提存786430.97元、1350元、111245.48元,2024年3月11日提存432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4年3月8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7)苏0509执9550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与被执行人吴江市牛牛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吴江市盛泽金涛染织有限公司、吴江市世杰纺织品有限公司、吴江市骏春纺织品有限公司、陈晓春、徐晴、陈燕珍、李天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01,239.91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2024)浙0603破3号 本院根据韩国安的申请于2024年3月19日立案受理韩国安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韩国安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期间的管理人。韩国安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4月16日(含16日)前,向韩国安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申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5楼1512室,邮政编码:312000;联系人:张奕君、俞正东,联系电话:13588583301、13456509362,传真:0575-88318806),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个人债务清理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管理人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韩国安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韩国安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自本院受理韩国安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之日起至程序终结之日或者债务人行为考察期满之日止,韩国安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商务舱、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高速动车组旅客列车二等及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2)在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机动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院定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024)浙0603破2号 本院根据周霞娟的申请于2024年3月19日立案受理周霞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周霞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期间的管理人。周霞娟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4月16日(含16日)前,向周霞娟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申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5楼1512室,邮政编码:312000;联系人:张奕君、俞正东,联系电话:13588583301、13456509362,传真:0575-88318806),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个人债务清理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管理人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周霞娟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周霞娟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自本院受理周霞娟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之日起至程序终结之日或者债务人行为考察期满之日止,周霞娟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商务舱、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高速动车组旅客列车二等及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2)在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机动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院定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徐信卫:本院受理的原告罗长有诉被告徐信卫、原告王世玉诉被告徐信卫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原告陈思明诉被告徐信卫民间借贷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更正:本院于2024年3月2日刊登的被告为“山东恒磐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中,其中被告“于红红”应为“于红文”,特此更正。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安徽弘亿精密电子元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晟通达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汉晟通达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4)皖0304执590号,因北京汉晟通达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现安徽新宜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该案的申请执行人由北京汉晟通达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安徽新宜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执行申请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杨金宝:本院受理原告刘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02民初3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辽宁创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辽宁创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韩宜霏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2024)辽0902民初2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邵连亿(公民身份号码:152126199503090912):本机关于2024年2月23日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应于2024年3月11日前缴纳罚款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你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也未就行政决定的履行方式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和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自2024年3月12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的标准,对你加处罚款(滞纳金)。请你自行到中国工商银行密云支行缴纳罚款本金及加处罚款(滞纳金)。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加处罚款(滞纳金)决定书(京密卫医加处〔2024〕001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密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密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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