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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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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代表

( 2024-03-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图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代表。 资料图片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全年审结一审涉港澳民商事案件1.3万件;采取“活封活扣”在全省释放涉查封财产价值127亿余元;执结拖欠企业账款案件25万余件,为企业追回债务1101亿余元……
  这是去年广东法院为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交出的答卷。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一年来,广东法院系统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紧紧围绕省委部署,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广东高质量发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
全力构建跨境纠纷化解“优选地”
  在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广东法院做了哪些工作?
  张海波对记者表示,过去一年来,广东全省法院全面加强三地诉讼规则机制衔接,务实扩大司法交流合作成果,全力构建跨境纠纷化解“优选地”,持续打造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区际法律服务品牌。全省法院去年共审结一审涉港澳民商事案件1.3万件,办理国际、区际协助案件3082件。
  “为持续深化诉讼规则机制衔接,去年,我们出台了第二个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张海波介绍,在各方共同推动下,粤港澳三地司法规则衔接已经从制度理论性研究进入到程序法的衔接,并向实体法领域迈进。今年,广东将出台第三个指引,推动三地司法规则衔接进入“深水区”。
  广东法院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域外法查明平台,平台资源增至376个查明案例、3万部域外法、近7万份裁判文书,聘请了30位港澳法律专家担任首批专家库成员,去年全省法院通过适用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域外法审理各类案件121件,其中涉及香港法和澳门法60余件。
  “我们的纠纷化解效能也得到全面提升,调解‘朋友圈’持续扩大,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港澳调解员名册,聘请120名港澳调解员参与跨境纠纷化解。”张海波告诉记者,广东审裁对接进入“快车道”,法院引导当事人更多选择仲裁化解纠纷,依托裁审对接电子平台,调取仲裁案卷时间由线下平均两个月缩短至数小时。当前,越来越多的港澳当事人将湾区内地九市法院作为诉讼“优选地”。
  下一步,广东法院将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5周年为契机,在法治框架内协同推进解决大湾区先行先试政策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冲突,集中力量推进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领域的纵深突破,进一步提升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整体效能,在更好推进粤港澳融合发展中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撑腰鼓劲”
  广东作为创新大省,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肩负重任,这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广东创新驱动发展基础坚实,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征程中任务艰巨、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推动科技和产业‘双向奔赴’,让法治为科技产业标识方向、提供最优方案,以高质量司法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撑腰、鼓劲。”张海波对记者表示。
  一方面,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厚植“法治土壤”。张海波说,广东法院重视科技和产业“双向保护”,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在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生产要素创新配置、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绿色技术成果应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大对关键核心领域、科技重点企业、重要科研创新机构的保护力度,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与省检察院、公安厅等15家单位联合建立的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监管和惩戒机制,让敢于研发投入的企业能够享受知识产权创新带来的‘市场红利’。”张海波说。
  另一方面,坚持能动司法,助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张海波介绍,前不久,广东高院邀请30多位来自法律界、金融界、科创界等权威人士,召开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专家意见,并出台“广东金融司法二十条”,全力推动“科技—产业—金融”顺畅循环,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合理平衡科创企业与金融机构、投资人利益,依法支持全面注册制实施,保障科创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着眼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司法协同,护航科创企业跨境投融资,并将探索在科创企业集聚区、高新区等设立科创金融司法服务站,为重大战略科技项目融资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及时为民营经济发展“铺路架桥”
  “稳民营经济就是稳就业、稳民生、稳发展。广东坚持制造业当家不动摇,拥有制造业门类齐全、规模全国第一的世界制造业基地,塑造了广东奋进新征程的强大物质基础和独特发展优势。”
  在谈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新举措新亮点时,张海波告诉记者,广东法院积极发挥好“压舱石”“助推器”“暖心桥”作用。
  “一是当好维护企业权益‘压舱石’。”张海波介绍道,广东法院不断健全产权保护制度,持续释放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依法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鲜明信号。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适用“活封活扣”、执行宽限期、“预处罚”、信用修复等执行措施,以能动执行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寻找“最优解”。
  “二是做好护航转型升级‘助推器’。”张海波进一步表示,广东法院全面服务“制造业当家”,常态化推进访企暖企、“法治体检”工作,提供“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精准法律服务。比如,深圳法院运用预重整和府院联动机制,促成某建筑装饰领域龙头民营企业成功重整,化解债务160亿元,4万余名农民工、3800余家材料供应商、两万名中小股东权益得到保护,1600余名职工稳定就业。
  “此外,搭好优化营商环境‘暖心桥’。广东法院加强诚信激励,完善失信、限消退出机制,去年及时修复企业信用20.3万次。与广东省工商联签署框架协议,共同强化产权保护、支持创新发展、促进合规经营、助力企业纾困。比如,东莞第一法院在对一起涉环保处罚执行系列案中,以能动执行,助力257家民营中小微企业重返市场。”张海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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