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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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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浙0604破11号 本院根据蒋宝兰、孔梦莎、沈洁、胡晓镁、谢舒婷、倪洁琼、陶晓晓、汪梦佳的申请,于2024年2月19日裁定受理杨树屋(绍兴)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为杨树屋(绍兴)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杨树屋(绍兴)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4月12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银座国际商务中心12幢4楼;邮政编码:312030;联系人:金律师、袁律师;联系电话:15925887277、1835755509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具体申报方式及要求请及时联系管理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杨树屋(绍兴)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杨树屋(绍兴)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方式线上召开,具体操作方式请电联杨树屋(绍兴)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债权人签署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如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指派函。特此公告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罗孝琼:本院受理原告绵阳朕品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内容: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租车费人民币7900 元;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徐永军:本院受理候景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送达(2023)新2325民初53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徐永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18000元,支付利息3300元,合计21300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50元,公告费520元,合计1270元,由原告负担330元,徐永军负担94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刘正武:本院受理艾海提·赛提尼亚孜与刘正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5179号判决书,判决:1.刘正武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艾海提·赛提尼亚孜劳务款28000元;2.刘正武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艾海提·赛提尼亚孜劳务款利息3054.33元,本息合计31054.33元,并以28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1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违约金至实际履行之日止;3.驳回艾海提·赛提尼亚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0元(减半收取),由艾海提·赛提尼亚孜承担162元,由刘正武承担288元。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赵孝永:本院受理赵建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横溪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马锡奎: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565号任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1万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1LPR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直至付清所有的欠款为止;2.案件受理费用、保全等所有的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4月18日15时在潆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陈波:本院受理高毅与陈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125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陈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高毅支付货款33600元及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336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1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款项给付之日止,按照当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即年利率5.175%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给付款项,上述利息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0元,公告费600元,由陈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寇德学:本院于2024年2月2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曾雪梅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曾雪梅称被申请人寇德学于2004年7月外出务工后失踪,19年来一直杳无音信,至今下落不明已有19年。下落不明人寇德学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寇德学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寇德学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寇德学情况,向本院报告。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齐成: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3510号姜尤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被告支付姜尤刚人民币80000.00元;2.被告支付原告2021年8月31日至今,人民银行同等利息768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于2024年4月19日14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娄宏:本院受理南充市勤念暖通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娄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02民初123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8999元及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8999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款项给付之日止,按照当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即年利率5.475%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给付款项,上述利息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3元,公告费600元,由娄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1025号 杨胜安:本院受理原告王露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740号 李伟、杨显文:本院受理原告四川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李伟、杨显文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4月18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蒲秀国:本院受理原告南部县兴天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年2月26日作出的(2023)川1321民初7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金卫东:本院受理原告赵景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年2月26日作出的(2023)川1321民初8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兰: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仁市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322民初3705号案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陈雪蓉: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仁市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322民初3701号案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刘春辉: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满族自治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公告向你送达(2023)辽0624民初37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春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满族自治县支行欠款262527.76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郝迎春:丁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依法判决你给付原告17.6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115民初58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王辉:李一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依法判决你给付原告9.35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115民初4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湖北嘉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局2024年1月31日作出邓坤金于2023年2月22日突发疾病死亡为工伤,于2024年2月5日向你单位注册地址快递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快递于2024年2月7日退回,2024年2月20日我局前往你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未找到你单位办公地点。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武汉市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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