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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库检察院成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 2024-02-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张国强 韩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辽宁省委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维护检察官合法权益、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履职,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检察院近日结合工作实际在全省率先成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根据《法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对于侵害检察官人身安全、造成检察官人身伤亡后果等严重侵害权益事件,权益保障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及时为检察官发声,维护和保障检察官权益。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等检察人员在履职或工作中遭受不法侵害、诬告陷害的,权益保障委员会可以参照检察官权益保障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经推选,法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共有17人组成,由县人大常委会、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和部门推荐,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由法库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及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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