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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罚款让营商环境更优

( 2024-02-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马树娟
  
  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全面系统规范。
  罚款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对于维护公共利益、预防纠正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合法经营等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在现实生活中,个别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也导致了一些问题。这不仅增加了企业和群众负担,也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
  罚款从来都不是目的,而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手段。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以罚代管、过罚失当等行为。同时,国务院还对一些罚款事项及时予以取消和调整,推动罚款事项不断“瘦身”。这些努力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但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距离,这就需要在制度层面不断予以完善。
  《意见》首次就罚款所涉问题作出全面系统规范,内容涉及罚款设定、实施、监督,可以说覆盖了罚款行为的全部流程。如针对罚款设定,《意见》明确,新设罚款和确定罚款数额时,要坚持过罚相当;要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能够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等方式管理的,一般不设定罚款。这就能够有效避免“小过重罚”,让执法既回归初心,也更有温度。同时,《意见》明确要通过开展源头治理、加强财会审计监督、发挥监督合力全面强化对罚款的监督。这就意味着,此次规范罚款行为旨在打出“组合拳”,为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全方位保障。
  罚款设定与实施,不仅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而且关乎营商环境优化。相信随着《意见》的有效实施,罚款的设定将更加科学、实施将更加规范,行政处罚权力将被更好地关进制度的笼子,人民群众也将在执法行为中感受到更多的公平正义,并对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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