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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2024)苏0311民初745号 韩斌:本院受理原告高西号诉被告韩斌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交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新0102执8180号 张贵、黄苏婉: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乌鲁木齐市天信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贵、黄苏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新驰天中房(2023)第06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报告书载明:张贵名下的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226号风尚翠苑小区南区12栋4层5单元401室房产评估总价为544411元。同时,一并公告送达(2023)新0102执818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张贵名下的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北路226号风尚翠苑小区南区12栋4层5单元401室房产及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执行人承担。若拍卖未成交,本院将依法调价后再次拍卖,不再另行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4554号 韦朝艳:本院受理的原告罗权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黔2322民初4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3795号 韩真会:本院受理的原告肖正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黔2322民初379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3587号 陈江:本院受理的原告谢贵华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黔2322民初358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301号 刘璞:本院受理的原告曹文晴与被告刘璞离婚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311民初30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刘建华: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洪军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828民初1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被告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7218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李国栋:原告房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10000元及利息2433元(以10000 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暂计算至2023年10月24日),共计12433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本案定于2024年4月9日下午16时0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肖淦:本院受理原告王旭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5日9时15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肖淦:本院受理原告杜志臣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5日10时45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胡志敢:本院受理原告黄丽诉被告胡志敢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0日10时2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4)豫0825民初848号 马宝义、王静静:本院受理原告马辉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豫0825民初848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三个规定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起诉要求:王静静、马宝义共同偿还马辉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法治日报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至2024年4月7日。本案定于2024年4月8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2024)粤1971破11号 本院于2024年1月16日裁定受理东莞市美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了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市美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东莞市美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3月26日前,向东莞市美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三楼,联系人:刘秀英,电话:1371259277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东莞市美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东莞市美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24年4月8日召开,地点和形式另行确定。相关公告将刊登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网或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天津程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鑫、张彤:本会受理刘力克与你方的投资协议纠纷案[(2023)津仲字第2179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钟秋林: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杨洪顺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东仲字第672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员名单、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函。限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限及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0日内。公告期满之次日起第11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方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时,地点为本会第五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仲裁委员会
海口乐特网咖休闲会所: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王玉娟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2﹞第100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徐继萍: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王玉娟与你的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2﹞第100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于你,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道歉声明
  2019年3月21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因在厂区内非法储存危险废物的行为直接导致发生了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该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导致多人伤亡,周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等环境介质受到严重污染。本公司参与组织实施了天嘉宜公司所涉侵权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现本公司诚恳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特此声明。
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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