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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刘利军:本院受理高丁山诉刘利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许培栋: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兴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许培栋、第三人毕节金海湖新区交通运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黔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曾昭华、周丽诉被告贵州黔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桑磊:原告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程天文:本院受理李选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18日下午3时在马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郑刚:本院受理湖北保康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郑来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20日9时在本院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李淋:本院受理原告李幸福、封正碧诉被告陈少勇、李淋、方炼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本院采用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24)川0623财保40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中江县人民法院 方炼勇:本院受理原告李幸福、封正碧诉被告陈少勇、李淋、方炼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本院采用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24)川0623财保40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中江县人民法院 江西注质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消防救援大队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即2024年3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陈明:原告徐兰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吴昌平:原告吴风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2024)皖1503破10-3-1号 本院根据杨克林申请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2024)皖1503破10-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皖1503破10-2-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为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3月8日之前,向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振兴金融大厦十一层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37000。联系人及电话:戚强强律师13120515576、王健律师15955932750)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4年3月9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地址六安市龙河路)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寿县中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成远、常永华、赵仁平: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寿县中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成远、常永华、赵仁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4)皖0422民初33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2023)皖0304执1524号 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追加你方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顾亚军:本院受理原告闾晨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8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向群华:本院受理原告张进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10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束琼穷:本院受理吴永静与束琼穷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吴永静要求:1、依法判决吴永静与束琼穷离婚;2、婚生女束雨馨由吴永静抚养,束琼穷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束雨馨年满18周岁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张新想:本院受理王雪梅与张新想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王雪梅要求:1、依法判令王雪梅与张新想离婚;2、婚生长子张壮壮由张新想抚养,婚生次子张淼由王雪梅抚养,抚养费各自自理;3、本案诉讼费用由张新想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10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12035号 杨鸣凤:本院受理原告邵勇红与被告陶武斌、杨鸣凤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刘德国:原告陈明与被告刘德国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兰州平心堂医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戴栋玲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等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兰城劳人仲裁字(2023)94号仲裁裁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公告 本溪市博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了本溪市明山区禹宏防水防腐工程处诉你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提交选定仲裁庭组庭方式、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你如没有答辩及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仲裁员,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答辩期满后第16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整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1号10层本溪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务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裁决。特此公告! 本溪仲裁委员会 仲裁公告 唐县源味匠快餐店: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赵士涛诉你单位(唐劳人仲案【2024】第4号)工资待遇争议案,请求裁决: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结清工资8125元;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5000元。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形式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答辩(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4月23日9时在唐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开庭审理,当日毕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唐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4年2月3日 (2024)川1322民初239号 喻进、唐志鹏:原告营山威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商砼款2883210元;2.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暂计1000元(以货款本金288321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一年期LPR利率标准最终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3.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保函费等全部费用。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4月2日15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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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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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刘利军:本院受理高丁山诉刘利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许培栋: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兴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许培栋、第三人毕节金海湖新区交通运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黔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曾昭华、周丽诉被告贵州黔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桑磊:原告六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程天文:本院受理李选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18日下午3时在马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郑刚:本院受理湖北保康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郑来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20日9时在本院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李淋:本院受理原告李幸福、封正碧诉被告陈少勇、李淋、方炼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本院采用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24)川0623财保40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中江县人民法院 方炼勇:本院受理原告李幸福、封正碧诉被告陈少勇、李淋、方炼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本院采用公告方式向你送达(2024)川0623财保40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中江县人民法院 江西注质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和县消防救援大队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即2024年3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陈明:原告徐兰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吴昌平:原告吴风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2024)皖1503破10-3-1号 本院根据杨克林申请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2024)皖1503破10-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皖1503破10-2-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为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3月8日之前,向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振兴金融大厦十一层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37000。联系人及电话:戚强强律师13120515576、王健律师15955932750)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4年3月9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地址六安市龙河路)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寿县中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成远、常永华、赵仁平: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寿县中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成远、常永华、赵仁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4)皖0422民初33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2023)皖0304执1524号 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追加你方为被执行人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顾亚军:本院受理原告闾晨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8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向群华:本院受理原告张进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10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束琼穷:本院受理吴永静与束琼穷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吴永静要求:1、依法判决吴永静与束琼穷离婚;2、婚生女束雨馨由吴永静抚养,束琼穷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束雨馨年满18周岁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张新想:本院受理王雪梅与张新想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王雪梅要求:1、依法判令王雪梅与张新想离婚;2、婚生长子张壮壮由张新想抚养,婚生次子张淼由王雪梅抚养,抚养费各自自理;3、本案诉讼费用由张新想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10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12035号 杨鸣凤:本院受理原告邵勇红与被告陶武斌、杨鸣凤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刘德国:原告陈明与被告刘德国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兰州平心堂医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戴栋玲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等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兰城劳人仲裁字(2023)94号仲裁裁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公告 本溪市博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会依法受理了本溪市明山区禹宏防水防腐工程处诉你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提交选定仲裁庭组庭方式、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你如没有答辩及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仲裁员,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答辩期满后第16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整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1号10层本溪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务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裁决。特此公告! 本溪仲裁委员会 仲裁公告 唐县源味匠快餐店: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赵士涛诉你单位(唐劳人仲案【2024】第4号)工资待遇争议案,请求裁决: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结清工资8125元;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5000元。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形式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答辩(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4月23日9时在唐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开庭审理,当日毕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唐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4年2月3日 (2024)川1322民初239号 喻进、唐志鹏:原告营山威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商砼款2883210元;2.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暂计1000元(以货款本金288321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一年期LPR利率标准最终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3.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保函费等全部费用。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4月2日15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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