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新闻
|
|
□ 本报记者 申东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出台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推动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多元共治”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格局。 同时,各级法院主动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设立法官工作室、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669个,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多元共治”长效机制,全区555家基层治理单位、301个特邀调解组织、1809名特邀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12家区级单位建成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全覆盖,矛盾纠纷在线调解成功率达69.72%,一审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24.96%。 成立154家调解工作室 银川市金凤区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治理大格局。 “物业服务纠纷一般标的不大,但是诉至法院的矛盾相对比较尖锐,处理不好极易激化,也为后续执行工作增加了难度。”金凤区法院院长黑晓虎告诉记者。2019年11月,金凤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在金凤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负责诉至金凤区法院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与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工作。 几年来,金凤区法院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设立了家事调解、律师调解、物业调解、商会调解等14个调解室,注册调解组织25个。在诉调对接的实务操作中,金凤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着眼点聚焦于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预防、前期处置方面,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资源互补作用。如在律师调解室配备公证调解员对各律师调解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在物业调解室安排陪审员调解员对专业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在商会调解室安排律师调解和陪审员坐班调解等举措,极大地发挥了各自的调解优势和互补作用,取得1+1>2的工作实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周云韬告诉记者,去年5月,宁夏高院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实现“一中心两平台”即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法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调解员调解平台”全覆盖。同时,全区法院还成立了154家调解工作室,先后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银川调解室”“夕阳红调解室”等特色品牌调解室。截至去年底,全区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73088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68.28%。 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格局 近年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率先创新打造34个“共享法庭”,遍布辖区矛调中心、社区镇村、行业组织,累计诉前化解纠纷6477件。矛调中心“共享法庭”开展“共享安居”行动,通过诉前组织摸排走访、社区集约调解等方式,以巡回审判、集中判后答疑等为媒介,一揽子调处物业纠纷2651件,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金融“共享法庭”采用“法院+”等工作模式,批量、集约、高效处理金融案件,就地化解金融类纠纷1326件。联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协会,共同打造全区首家商事“共享法庭”,建立“诉源+执源”工作机制,约50%的涉企案件诉前调解。 兴庆区法院院长安宁告诉记者,通过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兴庆区法院近三年来新收案件呈下降趋势。截至去年年底,兴庆区法院新收案件较上年同期下降2.38%。 在固原市原州区法院,各法庭辖区内动态评定21个“无讼村组”,充分发挥村级调解委员会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和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纠纷627起。 周云韬告诉记者,全区法院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抓实诉前调解工作,强化诉调对接,构建“法院+社会各界”的“总对总”多元纠纷化解格局。与12家区级单位建成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 发挥法庭“前哨阵地”作用 “村里人都知道这笔钱来得不容易,原本以为分红无望,没想到这么顺利就拿到手了。”近日,盐池县大水坑镇大水坑村村民高艳芳拿到了35000多元的分红款。用高艳芳的话来说,这笔钱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 大水坑村地理位置优越,近几年集体经济发展迅速,逐年增加的村民分红让原本按习俗不享受分红但户籍保留在本村的外嫁女等群体,产生了要分红的想法。 “这类情况涉及48人,不解决容易引发更大矛盾。”2022年底,收到越来越多群众的诉求,该村党支部书记马海找到盐池县法院大水坑法庭庭长陈建宝商量。 针对这起纠纷案件,陈建宝觉得调解的效果要远超判决的效果,于是村委会先后组织了两次村民代表大会和3次现场调解会,将由于利益分歧产生的村民“间隙”逐渐抹平,让48人顺利拿到分红款,使“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成为现实。 2021年,宁夏法院扎实开展“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哨阵地”作用,统筹协调司法办案和基层社会治理两大关系,实地高效调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满足不同群体的司法需求,成为宁夏法院最接地气的基本单元和最贴民心的金字招牌。先后完成三批次创建评选工作,盐池县人民法院大水坑法庭等51家人民法庭被命名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截至去年年底,全区67家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50273件,占基层法院结案数的24.84%,其中调解结案超过30%。
|
|
宁夏法院全力打造“塞上枫桥”品牌
|
|
|
|
( 2024-01-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
□ 本报记者 申东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出台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推动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多元共治”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格局。 同时,各级法院主动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设立法官工作室、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669个,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多元共治”长效机制,全区555家基层治理单位、301个特邀调解组织、1809名特邀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12家区级单位建成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全覆盖,矛盾纠纷在线调解成功率达69.72%,一审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24.96%。 成立154家调解工作室 银川市金凤区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治理大格局。 “物业服务纠纷一般标的不大,但是诉至法院的矛盾相对比较尖锐,处理不好极易激化,也为后续执行工作增加了难度。”金凤区法院院长黑晓虎告诉记者。2019年11月,金凤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在金凤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负责诉至金凤区法院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与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工作。 几年来,金凤区法院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设立了家事调解、律师调解、物业调解、商会调解等14个调解室,注册调解组织25个。在诉调对接的实务操作中,金凤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着眼点聚焦于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预防、前期处置方面,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资源互补作用。如在律师调解室配备公证调解员对各律师调解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在物业调解室安排陪审员调解员对专业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在商会调解室安排律师调解和陪审员坐班调解等举措,极大地发挥了各自的调解优势和互补作用,取得1+1>2的工作实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周云韬告诉记者,去年5月,宁夏高院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实现“一中心两平台”即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法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调解员调解平台”全覆盖。同时,全区法院还成立了154家调解工作室,先后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银川调解室”“夕阳红调解室”等特色品牌调解室。截至去年底,全区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73088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68.28%。 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格局 近年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率先创新打造34个“共享法庭”,遍布辖区矛调中心、社区镇村、行业组织,累计诉前化解纠纷6477件。矛调中心“共享法庭”开展“共享安居”行动,通过诉前组织摸排走访、社区集约调解等方式,以巡回审判、集中判后答疑等为媒介,一揽子调处物业纠纷2651件,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金融“共享法庭”采用“法院+”等工作模式,批量、集约、高效处理金融案件,就地化解金融类纠纷1326件。联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协会,共同打造全区首家商事“共享法庭”,建立“诉源+执源”工作机制,约50%的涉企案件诉前调解。 兴庆区法院院长安宁告诉记者,通过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兴庆区法院近三年来新收案件呈下降趋势。截至去年年底,兴庆区法院新收案件较上年同期下降2.38%。 在固原市原州区法院,各法庭辖区内动态评定21个“无讼村组”,充分发挥村级调解委员会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和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纠纷627起。 周云韬告诉记者,全区法院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抓实诉前调解工作,强化诉调对接,构建“法院+社会各界”的“总对总”多元纠纷化解格局。与12家区级单位建成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 发挥法庭“前哨阵地”作用 “村里人都知道这笔钱来得不容易,原本以为分红无望,没想到这么顺利就拿到手了。”近日,盐池县大水坑镇大水坑村村民高艳芳拿到了35000多元的分红款。用高艳芳的话来说,这笔钱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 大水坑村地理位置优越,近几年集体经济发展迅速,逐年增加的村民分红让原本按习俗不享受分红但户籍保留在本村的外嫁女等群体,产生了要分红的想法。 “这类情况涉及48人,不解决容易引发更大矛盾。”2022年底,收到越来越多群众的诉求,该村党支部书记马海找到盐池县法院大水坑法庭庭长陈建宝商量。 针对这起纠纷案件,陈建宝觉得调解的效果要远超判决的效果,于是村委会先后组织了两次村民代表大会和3次现场调解会,将由于利益分歧产生的村民“间隙”逐渐抹平,让48人顺利拿到分红款,使“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成为现实。 2021年,宁夏法院扎实开展“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哨阵地”作用,统筹协调司法办案和基层社会治理两大关系,实地高效调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满足不同群体的司法需求,成为宁夏法院最接地气的基本单元和最贴民心的金字招牌。先后完成三批次创建评选工作,盐池县人民法院大水坑法庭等51家人民法庭被命名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截至去年年底,全区67家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50273件,占基层法院结案数的24.84%,其中调解结案超过3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