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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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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在走访调查中,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屯昌县屯城镇美食街街尾至吉安河的河道内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淤泥,影响堤防安全,于是及时向水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保障周边居民健康和安全。 “守护一泓清水,润泽千家万户,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近日,屯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丽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屯昌县检察院认真落实“用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助力屯昌水生态资源保护”的工作理念,围绕落实“六水共治”工作,不断优化检察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创建“益心护水 画里屯昌”公益诉讼检察品牌,用心守护屯昌青山绿水、碧湖蓝天。 明确目标压实责任 2023年3月23日,宁丽带领检察干警与治水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坎头河巡查,重点查看岸线整治项目、河段水体水质情况,详细了解河道保洁、沿岸管理与河岸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屯昌县检察院坚持把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对开展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院党组经常召开相关人员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 屯昌县检察院主动将检察长巡河作为常态化工作予以落实,积极配合县河长办公室对辖区内的河道开展巡河工作,做好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强化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及水域岸线管理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河道治理深度融合。 自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屯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联络与信息共享工作,更好地服务河湖长制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推动形成屯昌县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 “将保护雷公滩水库、木色湖、南渡江及南渡江最大支流龙州河(新吴溪)流域作为第一要务,督促相关部门在流域内全面禁止家畜养殖、水产养殖污染和生活、工业排污,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宁丽说。 近日,屯昌县检察院“益心护水 画里屯昌”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入选全省基层检察院特色品牌,并在建设成果展示会中荣获优秀奖。屯昌县检察院申报的饮用水源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项目被选定为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项目。 整合资源能动履职 近年来,屯昌县检察院建立内部协作配合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和协作配合,特别是借助无人机、环境检测仪等先进设备,为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和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公益案件线索提供技术支撑和力量保障。 据介绍,屯昌县检察院坚持诉前程序与跟踪落实两手抓,把与行政机关磋商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用管用高效、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督促功能,灵活运用磋商沟通、圆桌会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及时跟进,主动沟通,重点对办理的诉前检察建议持续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整改、事后反弹回潮及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等问题,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屯昌县检察院构建饮用水源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宣传阵地,在枫木检察室设立饮用水源生态保护展示厅,在雷公滩水库设立饮用水源生态保护基地。 合力共护“一江春水” 2023年7月,屯昌县检察院召开“新吴溪因当事人非法采砂致河道被污染公益诉讼案”听证会。通过此次公开听证,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析了保护基本农田方面的难点,同时搭建了沟通平台,促进依法行政。 近年来,屯昌县检察院探索完善公开听证应用于公益诉讼检察司法实践的具体路径,提高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办理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效率和效果,广泛听取县人大、县政协、群众代表及各职能部门意见,凝聚各方合力保障整改质效,推动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们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汇报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监督中遇有阻力的案件,积极向省检察院和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报告,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争取多方支持,破解难题、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凝聚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宁丽说。 与此同时,屯昌县检察院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在信息反馈、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方面加强联系沟通和办案协作。屯昌县检察院与屯昌县水务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全县河湖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屯昌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推进司法检察与行政执法形成“双向衔接”。 2019年以来,屯昌县检察院共立案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43件,向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3份,收到回复43件,回复率100%,建议被采纳率100%,召开听证会两次,助力地方党委打好“六水共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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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蓝”守护“碧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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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屯昌县检察院打造“益心护水 画里屯昌”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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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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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在走访调查中,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屯昌县屯城镇美食街街尾至吉安河的河道内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淤泥,影响堤防安全,于是及时向水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保障周边居民健康和安全。 “守护一泓清水,润泽千家万户,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近日,屯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丽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屯昌县检察院认真落实“用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助力屯昌水生态资源保护”的工作理念,围绕落实“六水共治”工作,不断优化检察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创建“益心护水 画里屯昌”公益诉讼检察品牌,用心守护屯昌青山绿水、碧湖蓝天。 明确目标压实责任 2023年3月23日,宁丽带领检察干警与治水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坎头河巡查,重点查看岸线整治项目、河段水体水质情况,详细了解河道保洁、沿岸管理与河岸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屯昌县检察院坚持把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对开展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院党组经常召开相关人员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 屯昌县检察院主动将检察长巡河作为常态化工作予以落实,积极配合县河长办公室对辖区内的河道开展巡河工作,做好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强化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及水域岸线管理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河道治理深度融合。 自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屯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联络与信息共享工作,更好地服务河湖长制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推动形成屯昌县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 “将保护雷公滩水库、木色湖、南渡江及南渡江最大支流龙州河(新吴溪)流域作为第一要务,督促相关部门在流域内全面禁止家畜养殖、水产养殖污染和生活、工业排污,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宁丽说。 近日,屯昌县检察院“益心护水 画里屯昌”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入选全省基层检察院特色品牌,并在建设成果展示会中荣获优秀奖。屯昌县检察院申报的饮用水源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项目被选定为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项目。 整合资源能动履职 近年来,屯昌县检察院建立内部协作配合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和协作配合,特别是借助无人机、环境检测仪等先进设备,为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和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公益案件线索提供技术支撑和力量保障。 据介绍,屯昌县检察院坚持诉前程序与跟踪落实两手抓,把与行政机关磋商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用管用高效、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督促功能,灵活运用磋商沟通、圆桌会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及时跟进,主动沟通,重点对办理的诉前检察建议持续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整改、事后反弹回潮及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等问题,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屯昌县检察院构建饮用水源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宣传阵地,在枫木检察室设立饮用水源生态保护展示厅,在雷公滩水库设立饮用水源生态保护基地。 合力共护“一江春水” 2023年7月,屯昌县检察院召开“新吴溪因当事人非法采砂致河道被污染公益诉讼案”听证会。通过此次公开听证,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析了保护基本农田方面的难点,同时搭建了沟通平台,促进依法行政。 近年来,屯昌县检察院探索完善公开听证应用于公益诉讼检察司法实践的具体路径,提高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办理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效率和效果,广泛听取县人大、县政协、群众代表及各职能部门意见,凝聚各方合力保障整改质效,推动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们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汇报涉水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监督中遇有阻力的案件,积极向省检察院和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报告,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争取多方支持,破解难题、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凝聚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宁丽说。 与此同时,屯昌县检察院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在信息反馈、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方面加强联系沟通和办案协作。屯昌县检察院与屯昌县水务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全县河湖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屯昌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推进司法检察与行政执法形成“双向衔接”。 2019年以来,屯昌县检察院共立案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43件,向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3份,收到回复43件,回复率100%,建议被采纳率100%,召开听证会两次,助力地方党委打好“六水共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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