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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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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 本报通讯员 邢莉莉 2023年以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聚焦“诚信建设万里行”主线,针对有钱不还、四处藏匿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以法治之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三亚打造海南自贸港新标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2021年10月,海南某商贸有限公司与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砂石采购合同。某商贸公司依约供应砂石,但某建设集团三亚分公司支付部分款项后,未再支付剩余款项,某商贸公司提起仲裁。 海南国际仲裁院作出裁决,某建设集团三亚分公司、某建设集团应共同向商贸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共计111万余元。因两家公司始终未履行义务,某商贸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5月8日,三亚中院立案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报告财产,三亚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后经执行法官释法说理,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主动将债务履行完毕,法院也依法解除对其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 2023年以来,三亚中院共开展“雷霆2023”等集中执行行动,将诚信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库,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一年来,三亚中院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42人次。 加大信用修复力度 在办理张某与海南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经审理判决农业公司向张某支付劳务费8182元。判决生效后,某农业公司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权利人张某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3月1日,三亚中院执行团队依法对某农业公司采取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强制措施。在三亚中院协调督促下,某农业公司主动履行完毕。 履行完毕后,为避免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三亚中院于2023年12月11日依法向该公司出具《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书中明确了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应再因本案对该公司予以信用惩戒。 这是三亚中院发出的首份《信用修复告知书》,是三亚中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信用修复的又一创新务实举措,意在帮助企业消除信用负面影响,恢复生产经营活力。 失信惩戒是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对积极履行义务的企业进行“修复信用”是降低执行措施对其负面影响的一种新方式。2023年以来,三亚中院通过创设“执行+信用修复”应用场景,为企业开具《信用修复告知书》,帮助企业尽快补上诚信缺口,避免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增强发展动能。 同时,三亚中院依法加大涉企信用修复力度,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清理长期“沉寂”失信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企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开展逐案逐企核实,依法依规及时修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24人次。 据介绍,三亚中院将深植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信用保护、信用修复和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和帮助失信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鼓励更多企业依法诚实守信经营,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2023年6月14日,三亚中院参与三亚市“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组织执行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 三亚中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以加快推进“诚信三亚”建设、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建设新标杆为主题。一方面,使广大市民、企业和各社会组织近距离感受法院“执行力”;另一方面,拓宽征信知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市民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 一年来,三亚中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开展多维度、广覆盖的信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活动,普及信用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引导群众树立诚信意识,共建和谐有序的社会信用体系。 三亚中院还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诚信兴商”活动,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搭建企业与法院的沟通平台,为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下一步,三亚中院将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持续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度,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社会信用行为,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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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院以法治之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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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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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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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 本报通讯员 邢莉莉 2023年以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聚焦“诚信建设万里行”主线,针对有钱不还、四处藏匿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以法治之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三亚打造海南自贸港新标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2021年10月,海南某商贸有限公司与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砂石采购合同。某商贸公司依约供应砂石,但某建设集团三亚分公司支付部分款项后,未再支付剩余款项,某商贸公司提起仲裁。 海南国际仲裁院作出裁决,某建设集团三亚分公司、某建设集团应共同向商贸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共计111万余元。因两家公司始终未履行义务,某商贸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5月8日,三亚中院立案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报告财产,三亚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后经执行法官释法说理,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主动将债务履行完毕,法院也依法解除对其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 2023年以来,三亚中院共开展“雷霆2023”等集中执行行动,将诚信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库,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一年来,三亚中院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42人次。 加大信用修复力度 在办理张某与海南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经审理判决农业公司向张某支付劳务费8182元。判决生效后,某农业公司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权利人张某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3月1日,三亚中院执行团队依法对某农业公司采取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强制措施。在三亚中院协调督促下,某农业公司主动履行完毕。 履行完毕后,为避免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三亚中院于2023年12月11日依法向该公司出具《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书中明确了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应再因本案对该公司予以信用惩戒。 这是三亚中院发出的首份《信用修复告知书》,是三亚中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信用修复的又一创新务实举措,意在帮助企业消除信用负面影响,恢复生产经营活力。 失信惩戒是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对积极履行义务的企业进行“修复信用”是降低执行措施对其负面影响的一种新方式。2023年以来,三亚中院通过创设“执行+信用修复”应用场景,为企业开具《信用修复告知书》,帮助企业尽快补上诚信缺口,避免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增强发展动能。 同时,三亚中院依法加大涉企信用修复力度,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清理长期“沉寂”失信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企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开展逐案逐企核实,依法依规及时修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24人次。 据介绍,三亚中院将深植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信用保护、信用修复和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和帮助失信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鼓励更多企业依法诚实守信经营,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2023年6月14日,三亚中院参与三亚市“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组织执行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 三亚中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以加快推进“诚信三亚”建设、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建设新标杆为主题。一方面,使广大市民、企业和各社会组织近距离感受法院“执行力”;另一方面,拓宽征信知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市民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 一年来,三亚中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开展多维度、广覆盖的信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活动,普及信用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引导群众树立诚信意识,共建和谐有序的社会信用体系。 三亚中院还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诚信兴商”活动,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搭建企业与法院的沟通平台,为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下一步,三亚中院将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持续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度,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社会信用行为,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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