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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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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范天娇 通讯员吕慧 近日,安徽省淮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线索要在七日内移送检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的调查核实工作,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不得拒收。 《意见》明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府检联动机制以及与检察机关签订的包括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调查等在内的各项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的调查核实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接受调查询问、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案件材料及必要的技术支持等。要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不得拒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检察机关撤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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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出台意见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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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发现线索七日内要移送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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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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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范天娇 通讯员吕慧 近日,安徽省淮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线索要在七日内移送检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的调查核实工作,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不得拒收。 《意见》明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府检联动机制以及与检察机关签订的包括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调查等在内的各项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的调查核实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接受调查询问、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案件材料及必要的技术支持等。要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不得拒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检察机关撤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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