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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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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泽:原告夏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5民初4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余庭海:本院受理原告王雄诉被告余庭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3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李光敏、周礼元:本院受理原告杨光友诉被告李光敏、周礼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4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黔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志军、徐秋诉被告贵州黔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4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陈智惠:本院受理寿县广誉通讯设备销售经营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72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陈智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寿县广誉通讯设备销售经营部租金9325.2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陈荣鹤:本院受理寿县广誉通讯设备销售经营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72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陈荣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寿县广誉通讯设备销售经营部租金1048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陈佳欣:本院受理寿县广誉通讯设备销售经营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80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陈佳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寿县广誉通讯设备销售经营部租金8271.62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金雯:本院受理寿县广誉通讯设备销售经营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80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金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寿县广誉通讯设备销售经营部租金9568.89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张金英:本院受理寿县广誉通讯设备销售经营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80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张金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寿县广誉通讯设备销售经营部租金7089.96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田军、周胜琴:本院受理原告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富农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被告田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偿还原告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富农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借款本金100000元;二、被告田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富农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支付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22年6月13日起,按年利率18%计算至借款本金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田军、周胜琴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黔0625民初116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欧松江:本院受理原告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富农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与被告欧松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欧松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富农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借款本金30,000元,并支付自2020年2月10日起,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富农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欧松江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黔0625民初125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任达勋、简琴芬:本院受理原告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富农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与被告任达勋、简琴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任达勋、简琴芬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富农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借款本金90,000元,并支付自2017年3月22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自2017年4月22日起,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富农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被告任达勋、简琴芬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黔0625民初125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周廷飞:本院受理原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廷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周廷飞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80,000元、借期内利息2962元、逾期利息23536元(暂计算至2017年12月26日),合计206498元,并向原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自2017年12月27日起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4435元,由被告周廷飞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黔0625民初125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卢双华:本院受理原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卢双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卢双华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元、借期内利息322元、逾期利息2894元(暂计算至2017年12月26日),合计33216元,并向原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自2017年12月27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636元,由被告卢双华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黔0625民初125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安徽金厨帝厨具制造有限公司、江光能: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浩企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金厨帝厨具制造有限公司、江光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71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徐刚友、蔡伟丰: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8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夏铭: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85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安徽商鸿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井杰与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张正华、安徽商鸿建设有限公司、无锡恒安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205民初6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鲲:本院受理重庆华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余庆文、陈瑜:本院受理原告丁运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58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许除非:原告足洛曲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5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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