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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中华传统好食品” 促进食品业高质量发展

( 2024-01-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为进一步做好中华传统食品的传承、保护和推广工作,2023年以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华传统好食品”文化品牌宣传推广工作,助力构建中华传统食品标准评价、质量追溯、信用建设、品牌宣贯、数据服务、服贸人才培训、知识产权保护、市场权益保护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贸易服务体系。
制定评价标准
打造传统好食品品牌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目前,我国人均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日益升级,原粮消费量大幅下降,肉蛋奶、果菜油等非主粮食物需求快速增长,正在由“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对食品提出了更高期待和更多要求,更加注重膳食营养搭配,更加注重绿色、优质品质。食品领域主要矛盾体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优质需求和供给数量质量不平衡、质量发展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舌尖上的安全”和“舌尖上的美味”成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中华传统好食品”文化品牌宣传推广工作旨在进一步挖掘中华传统美食的内涵,展示中华传统美食的独特魅力,传承优秀饮食文化;进一步推动好食品品牌的创新发展,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培育壮大民族企业和知名品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好食品品牌;进一步推荐更多的安全、优质、绿色食品,提振消费信心,满足广大消费者个性化、多元化消费需求。
  为推动传统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化、标准化、国际化,让群众买得安心、吃得放心,做大做强传统食品产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联合有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制定《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T/CCPITCSC 014—2018)团体标准(以下简称《通则》)。《通则》旨在引导消费者科学对待、充分认识传统食品的安全性与健康价值,打造中国食品的国际品牌,扩大中国传统食品及其文化在国内外消费者中的认知与认同,对促进食品产业发展、市场格局形成及与国际贸易的接轨有着积极意义。
  《通则》清晰界定“中华传统好食品”的含义和范围;规范“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原则、评价规则、评价程序、标识使用和评价工作的动态管理;明确指出食品的文化价值、健康价值、质量价值和市场价值4项一级评价指标和13项二级评价指标。通过评价的“中华传统好食品”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统一颁发“中华传统好食品”证书;许可其在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使用“中华传统好食品”标识,该标志使用有效期为3年。
严控评价流程
规范评价和评选工作

  《通则》施行以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全面开展“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工作。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价办公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与中国食品报社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中华传统好食品”资格复审和每年度按10%的比例对评价产品进行抽检等工作。同时,根据各省市区评价需要,设立驻省市区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办公室,负责“中华传统好食品”申请资料的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具体工作。
  评价专家委员会负责“中华传统好食品”的评审工作,下设的秘书处负责申报材料的汇总及评审专家日常管理等工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作为管理机构,负责监督评价办公室的工作及证书颁发、管理工作。
  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国注册的合法生产经营单位,并符合以下条件:应取得当地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产品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有完备的生产销售记录档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具有独特的加工工艺技术条件与关键控制点;有国家评价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报告。
  评价专家委员会采取材料审核、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依据“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评分表,对相关产品进行评审,提出评审结果,并将评审结果上报评价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通过中华传统好食品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公示期不少于15天。在公示期内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核实,根据核查结果作出裁定;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裁定通过的,评价专家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报秘书处批准授予“中华传统好食品”称号,并在中华传统好食品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中华传统好食品”标识的外圈及中间“食”字的色泽要求为中国红,“食”周边的麦穗部分颜色为金黄渐变色,由上至下对称渐变。通过评价的“中华传统好食品”的单位或产品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统一颁发“中华传统好食品”证书,并许可使用“中华传统好食品”追溯管理标识。
  此外,标识使用人在证书有效期内应配合相关部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推广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应严格执行相关食品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应遵守标识使用合同及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中华传统好食品”标识,可以按照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不允许将“中华传统好食品”标识用于非许可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
  评价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对通过评价的企业进行定期跟踪,及时掌握企业的标识使用情况。标识使用人发生未遵守标识使用合同约定,违反规定使用标识和证书,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标识使用权等情形之一时,秘书处取消其标识使用权,收回标识使用证书,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情节严重的,永久不再受理其申请,并予以公告。
  据国家防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品追溯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中华传统好食品”品牌的唯一性和权威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与中国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网络平台达成共识,由该平台为“中华传统好食品”提供全程质量追溯服务。
  中国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网络平台是一套完善的产品追溯与监管系统,由国家防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品追溯委员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而成,并取得产品质量追溯防伪系统与追溯防伪方法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该系统具有防伪追溯、仓储物流、窜货召回、数据应用、码上消费、精准营销、品牌建设、金融服务八项功能,通过“一物一码”技术,可以实现一码多扫,实时进行生产管控、防伪追溯、市场防窜、精准召回、查询验证、系统预警、物流管控、市场稽查监管、品牌推广、智能营销、公众号营销。
突出广东特色
助力食品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广东省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效益不断增长,竞争力不断增强。2022年,广东省食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达8995亿元,占全国食品规上工业的8.1%,位居全国前列。
  该省制定《广东省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突出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构建以“四区两带”农业发展格局为基础、以“百亿龙头、千亿集群、万亿产业”为目标的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体系。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内知名企业、知名厨师合作,加强食品产地、各生产环节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于一体的产业链体系,确保传统好食品的品质安全。同时,多次联合省内外媒体、电商平台、食品企业,持续擦亮广东传统好食品品牌,打造了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积极联合其他省份,召开交流会议,分享传统好食品的研发、营销、监管经验,做好传统好食品的品牌建设和推广工作。
  作为我国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消费大省,广东的农业和食品产业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粤菜能在中国菜系中占据一席之地,靠的是真材实料和精湛的真功夫。粤菜兴起的历史体现了“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广东精神,这正是“中华传统好食品”文化品牌要推广和发扬的。
  2023年9月21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联合评价办公室,在广州授权成立中华传统好食品广东省宣传推广中心,旨在促进行业发展,扩大广东传统食品及其文化在国内外消费者中的认知与认同。中心成立以来,积极搭建专业性、综合性的宣传展示和产销对接平台,宣传广东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成就和经验,展示传统美食魅力,推广优质食品品牌,提升广东好食品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广东食品产业注入新的活力,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华传统好食品广东省宣传推广中心以“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体系为指导,以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团体标准为依据,以文化价值、健康价值、质量价值、市场价值为评价维度,采用严格的评价程序,为广东省内符合条件的传统好食品颁发“中华传统好食品”证书。
  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传统好食品还是保健食品,从业者必须视诚信为生命,靠质量求发展。此外,食品行业应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传统好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关注和信任,向消费者传递健康理念,推动市场良性竞争,共同做大做强消费市场,助力传统好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成长。中华传统好食品广东省宣传推广中心成立的目的在于传承、创新、发展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引导企业对标标准、注重口碑、讲求诚信,树立行业标杆和榜样,为食品企业培育知名品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接下来,我们将联合众多商业伙伴,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对上榜企业产品进行线上、线下多渠道推荐、销售、宣传和推广。同时,坚持‘与需求响应、与市场对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为广东传统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和服务。”中华传统好食品广东省宣传推广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林志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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