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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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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马志全 张冰 元旦前夕,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在石界河镇通渠村帮助8810尾经过人工繁殖的大鲵(俗称娃娃鱼)回归大自然。 西峡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海山介绍说,此次增殖放流与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监督案件有关。2023年5月23日,西峡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工作中发现杨某、靳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应当立案侦查,遂调取西峡县农业农村局相关材料。2023年3月以来,杨某、靳某、李某使用杨某的地笼和打鱼机多次在西峡县丹水镇马边村、田关镇、内乡湍河等河道内捕获小龙虾、鲇鱼、黑鱼、鲫鱼、马口鱼、白条鱼、路鱼、黄刺公等野生水生物种,杨某、靳某利用地笼、打鱼机捕捞野生鱼类,李某负责开车和放风,3人将每次的捕捞物出售给西峡县经营水产店的周某。2023年3月至6月,3人在河道内利用打鱼机和地笼捕获水产品,非法获利3.2万余元。 西峡县检察院监督对杨某、靳某非法捕捞水产品进行立案侦查后,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两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判处靳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6个月。检察机关同时提起公益诉讼,杨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32318元,缴纳生态修复金3万元,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地生态保护情况,决定购买人工繁殖的大鲵用于增殖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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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西峡检察监督助 8810尾娃娃鱼“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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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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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马志全 张冰 元旦前夕,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在石界河镇通渠村帮助8810尾经过人工繁殖的大鲵(俗称娃娃鱼)回归大自然。 西峡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海山介绍说,此次增殖放流与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监督案件有关。2023年5月23日,西峡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工作中发现杨某、靳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应当立案侦查,遂调取西峡县农业农村局相关材料。2023年3月以来,杨某、靳某、李某使用杨某的地笼和打鱼机多次在西峡县丹水镇马边村、田关镇、内乡湍河等河道内捕获小龙虾、鲇鱼、黑鱼、鲫鱼、马口鱼、白条鱼、路鱼、黄刺公等野生水生物种,杨某、靳某利用地笼、打鱼机捕捞野生鱼类,李某负责开车和放风,3人将每次的捕捞物出售给西峡县经营水产店的周某。2023年3月至6月,3人在河道内利用打鱼机和地笼捕获水产品,非法获利3.2万余元。 西峡县检察院监督对杨某、靳某非法捕捞水产品进行立案侦查后,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两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判处靳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6个月。检察机关同时提起公益诉讼,杨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32318元,缴纳生态修复金3万元,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地生态保护情况,决定购买人工繁殖的大鲵用于增殖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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