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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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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湖南知了青年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了青年公司”)与被告赵普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号:(2022)湘0105民初2505号】,本院于2022年2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知了青年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青、吴茵茵,被告赵普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晨、陈晶晶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将原告权属相关事实与部分判决公告如下: 1.《了不起的匠人》片尾显示,出品单位为优酷、知了青年,联合出品单位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2021年12月,原告知了青年公司与案外人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公司”)共同签署《说明》,其上载明,《了不起的匠人》系列纪录片是优酷公司与原告知了青年公司共同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知识产权由优酷公司与原告知了青年公司按35%:65%的比例共有。 2.因被告使用涉案视频,未标明著作权人的信息,割裂了原告与作品之间的联系,故应当向原告赔礼道歉。判决被告赵普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分别在其抖音号(ZhaoPu0424)、快手号(ZhaoPu0424)、微信视频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七天刊登文字致歉声明……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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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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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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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湖南知了青年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了青年公司”)与被告赵普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号:(2022)湘0105民初2505号】,本院于2022年2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知了青年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青、吴茵茵,被告赵普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晨、陈晶晶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将原告权属相关事实与部分判决公告如下: 1.《了不起的匠人》片尾显示,出品单位为优酷、知了青年,联合出品单位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2021年12月,原告知了青年公司与案外人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公司”)共同签署《说明》,其上载明,《了不起的匠人》系列纪录片是优酷公司与原告知了青年公司共同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知识产权由优酷公司与原告知了青年公司按35%:65%的比例共有。 2.因被告使用涉案视频,未标明著作权人的信息,割裂了原告与作品之间的联系,故应当向原告赔礼道歉。判决被告赵普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分别在其抖音号(ZhaoPu0424)、快手号(ZhaoPu0424)、微信视频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七天刊登文字致歉声明……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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