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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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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樊光宗:本院受理原告李传梅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欠款50964元及利息(利息以50964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照一年期LPR当月报价计算至款清时止);2、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樊光宗:本院受理原告欧家枫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求如下:1、请求贵院依证判决被告支付原告42000元装修款;2、并承担本次所以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3242号 徐州市泉山区瑞蒙儿童之家幼儿园:本院受理原告邱保娥诉你幼儿园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幼儿园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幼儿园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解除合同;2、被告退还原告学费3876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2750号 江苏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天库与被告江苏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2750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一次性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人民币3814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532.28元(自2021年9月8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止;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自起诉之日(2023年6月15日)起,以3814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至实际清偿时止)、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营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李本昂秀:本院受理原告孟凡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1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史海军:本院受理原告魏崇诉你买卖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323民初8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王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5571号 张明珍:本院受理原告全雪梅、周浩南诉被告王绍刚、张明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903民初557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被告王绍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全雪梅、周浩南借款本金300 000元及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借款本金300 000元为基数,从2014年9月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2016年2月3日;从2023年8月7日起,以借款本金300 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被告王绍刚已支付的93 000元从应付利息中予以品迭]。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李本昂秀:本院受理原告李永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1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李本昂秀:本院受理原告索太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1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娘尕加:本院受理原告尕藏东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1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四川富利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崔健、谢应高诉你与四川富利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10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两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两原告支付劳务费1,651,079.32元;二、两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两原告支付自2021年12月1日起以1,651,079.3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暂计算至2023年8月1日逾期付款利息,即105,944.26元;自2023年8月2日起,以1,651,079.3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55%计付至清偿之日止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杨劲松:本院受理王全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在公告送达后依法将此案转为普通程序,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黔0326民初23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畅、车好多汽车销售(江苏)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与被告李畅、车好多汽车销售(江苏)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39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保险代位理赔款66,108.74元及利息(以66108.74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羽、长春市成诚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羽、长春市成诚物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41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刘羽、长春市成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共同支付原告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租金68,651.40元及逾期利息(截止至2023年6月20日为2401.48元,自2023年6月21日起,以68,651.4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6.80%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原告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对车牌号吉AV4922、车架号LFNFVXSX3K1F50588的抵押车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州德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徐州广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孟宪恒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777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州德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徐州广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侯先华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7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欢乐:本院受理刘念行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欢乐:本院受理赵后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陈龙佼:本院受理昆山易思乐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与你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65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戚艳:申请人徐州市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徐仲受字第115号】,本委已作出裁决。因你地址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徐州仲裁委员会(2023)徐仲裁字第11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菱王电梯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的(2023)邯仲案字第0655号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9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浙江观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3)裁字第83号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壹份,本案由仲裁员俞家乐、徐永平、孔剑萍共同审理,本会将定于2024年1月29日14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长沙湘泽混凝土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张前越诉你单位劳动关系(工伤补偿)争议案因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2月28日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开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宁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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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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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樊光宗:本院受理原告李传梅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欠款50964元及利息(利息以50964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照一年期LPR当月报价计算至款清时止);2、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樊光宗:本院受理原告欧家枫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求如下:1、请求贵院依证判决被告支付原告42000元装修款;2、并承担本次所以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3242号 徐州市泉山区瑞蒙儿童之家幼儿园:本院受理原告邱保娥诉你幼儿园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幼儿园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幼儿园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解除合同;2、被告退还原告学费3876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2750号 江苏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天库与被告江苏中安建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2750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一次性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人民币3814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532.28元(自2021年9月8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止;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自起诉之日(2023年6月15日)起,以3814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至实际清偿时止)、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营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李本昂秀:本院受理原告孟凡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1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史海军:本院受理原告魏崇诉你买卖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323民初8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王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5571号 张明珍:本院受理原告全雪梅、周浩南诉被告王绍刚、张明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903民初557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被告王绍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全雪梅、周浩南借款本金300 000元及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借款本金300 000元为基数,从2014年9月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2016年2月3日;从2023年8月7日起,以借款本金300 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被告王绍刚已支付的93 000元从应付利息中予以品迭]。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李本昂秀:本院受理原告李永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1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李本昂秀:本院受理原告索太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1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娘尕加:本院受理原告尕藏东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1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四川富利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崔健、谢应高诉你与四川富利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10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两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两原告支付劳务费1,651,079.32元;二、两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两原告支付自2021年12月1日起以1,651,079.3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暂计算至2023年8月1日逾期付款利息,即105,944.26元;自2023年8月2日起,以1,651,079.3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55%计付至清偿之日止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杨劲松:本院受理王全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在公告送达后依法将此案转为普通程序,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黔0326民初23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畅、车好多汽车销售(江苏)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与被告李畅、车好多汽车销售(江苏)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39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保险代位理赔款66,108.74元及利息(以66108.74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羽、长春市成诚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羽、长春市成诚物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41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刘羽、长春市成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共同支付原告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租金68,651.40元及逾期利息(截止至2023年6月20日为2401.48元,自2023年6月21日起,以68,651.4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6.80%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原告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对车牌号吉AV4922、车架号LFNFVXSX3K1F50588的抵押车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州德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徐州广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孟宪恒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777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州德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徐州广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侯先华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7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欢乐:本院受理刘念行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欢乐:本院受理赵后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陈龙佼:本院受理昆山易思乐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与你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65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戚艳:申请人徐州市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徐仲受字第115号】,本委已作出裁决。因你地址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徐州仲裁委员会(2023)徐仲裁字第11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菱王电梯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的(2023)邯仲案字第0655号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9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浙江观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方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3)裁字第83号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壹份,本案由仲裁员俞家乐、徐永平、孔剑萍共同审理,本会将定于2024年1月29日14时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长沙湘泽混凝土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张前越诉你单位劳动关系(工伤补偿)争议案因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2月28日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开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宁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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