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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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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梁露诗
11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山村一出租屋主因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大石街依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对出租屋主开出的番禺首张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罚单”。 出租屋管理历来是城中村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也是大石街网格化综合治理的重点,尤其是大石街有14个村,人多屋多,治安复杂,专职网格员队伍虽在不断强化,但人员数量配备远不能满足高效开展出租屋上门登记、核销人员信息、实现“全周期动态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的需求。为强化出租屋主的管理责任,发挥政府职能,实现多方联动互补,大石街探索出一条出租屋与来穗人员管理新模式,把每栋出租屋打造成最小管理单元。 大石街在出租屋内设置协同共治宣传栏及“明白卡”,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任、义务以及出租屋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屋主由规避管理、违规出租向主动配合、依法出租转变。督促出租屋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不落实责任的屋主,采取通报警示、约谈教育、依法处罚、查封停租等约束措施。在现有163个综合网格基础上,把每栋出租屋打造成最小管理单元,设置以出租屋主为主体的楼栋长负责出租屋日常管理,压实居住人员信息报送、出租屋安全管理等责任。定期召集出租屋主参加集中约谈和出租屋安全培训,宣传引导出租屋主和承租人通过“粤居码”系统自主申报个人信息,做好责任落实。目前“粤居码”持码人数超过24.9万人,持码率达98.86%。 在工作中,大石街有关部门积极转变思路,要求出租屋主和承租人主动履行申报义务,网格员由以往“上门登记”变成“信息核对”。按照出租屋责任人、居住人员、经营规模、案(事)件数、经营方式、治安环境等标准,将出租屋划分为放心类、关注类、严管类、禁租类四个管理等级。在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区别管理,优化管理资源调配,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涉城中村出租屋案件查处情况实行信息共享,动态调整出租屋分级。目前,大石街有放心类出租屋17.2万套、关注类出租屋2506套、严管类出租屋343套、禁租类出租屋1套。 大石街把漏登记漏注销情况严重的出租屋列为重点管理出租屋,今年以来,大石街开展“人屋”清查专项整治行动183次,巡查出租屋27万套次。 大石街制定出租屋联合整治队运行机制和出租屋主约谈机制,组建两支出租屋整治联合行动组负责对上报的重点出租屋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对首次检查发现不配合出租屋管理、出租屋安全隐患严重的出租屋主进行约谈;对多次不按规定报送居住人员信息、不按要求整改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出租屋主进行处罚。今年6月,大石街在开展出租屋清查整治行动时,发现大山村新桥坊一出租屋主未按规定登记及报送承租人信息,遂向其下达《责令整改书》并进行政策法规教育。近日,发现其仍未整改到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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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石街破解城中村出租屋管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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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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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梁露诗
11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山村一出租屋主因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大石街依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对出租屋主开出的番禺首张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罚单”。 出租屋管理历来是城中村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也是大石街网格化综合治理的重点,尤其是大石街有14个村,人多屋多,治安复杂,专职网格员队伍虽在不断强化,但人员数量配备远不能满足高效开展出租屋上门登记、核销人员信息、实现“全周期动态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的需求。为强化出租屋主的管理责任,发挥政府职能,实现多方联动互补,大石街探索出一条出租屋与来穗人员管理新模式,把每栋出租屋打造成最小管理单元。 大石街在出租屋内设置协同共治宣传栏及“明白卡”,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任、义务以及出租屋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屋主由规避管理、违规出租向主动配合、依法出租转变。督促出租屋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不落实责任的屋主,采取通报警示、约谈教育、依法处罚、查封停租等约束措施。在现有163个综合网格基础上,把每栋出租屋打造成最小管理单元,设置以出租屋主为主体的楼栋长负责出租屋日常管理,压实居住人员信息报送、出租屋安全管理等责任。定期召集出租屋主参加集中约谈和出租屋安全培训,宣传引导出租屋主和承租人通过“粤居码”系统自主申报个人信息,做好责任落实。目前“粤居码”持码人数超过24.9万人,持码率达98.86%。 在工作中,大石街有关部门积极转变思路,要求出租屋主和承租人主动履行申报义务,网格员由以往“上门登记”变成“信息核对”。按照出租屋责任人、居住人员、经营规模、案(事)件数、经营方式、治安环境等标准,将出租屋划分为放心类、关注类、严管类、禁租类四个管理等级。在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区别管理,优化管理资源调配,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涉城中村出租屋案件查处情况实行信息共享,动态调整出租屋分级。目前,大石街有放心类出租屋17.2万套、关注类出租屋2506套、严管类出租屋343套、禁租类出租屋1套。 大石街把漏登记漏注销情况严重的出租屋列为重点管理出租屋,今年以来,大石街开展“人屋”清查专项整治行动183次,巡查出租屋27万套次。 大石街制定出租屋联合整治队运行机制和出租屋主约谈机制,组建两支出租屋整治联合行动组负责对上报的重点出租屋进行联合执法整治。对首次检查发现不配合出租屋管理、出租屋安全隐患严重的出租屋主进行约谈;对多次不按规定报送居住人员信息、不按要求整改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出租屋主进行处罚。今年6月,大石街在开展出租屋清查整治行动时,发现大山村新桥坊一出租屋主未按规定登记及报送承租人信息,遂向其下达《责令整改书》并进行政策法规教育。近日,发现其仍未整改到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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