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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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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 本报通讯员 李倩
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4名人民陪审员根据自身的人生阅历、生活经验,就被告犯罪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为合议庭提供了有益参考,给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民间智慧”。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在法院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来自各行各业,在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传递社情民意,让法官的工作更接地气,也让更多人了解法院、信任法官、敬畏法律。他们被亲切地称为“无袍法官”——人民陪审员。 近年来,深圳法院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选用、参审、管理、保障等各项规定,推动人民陪审员队伍不断壮大,参审实效不断增强,管理保障机制不断优化,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专业优势与陪审结合 5年前,赖翠叶在几百万人中被随机选中,成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候选人民陪审员。经过前期培训,她顺利通过考核,成为前海法院人民陪审员。 第一次参加合议庭合议时,赖翠叶想表达自己的见解,但又担心讲得不恰当。合议庭审判长鼓励她说:“你们的观点很重要,群众的视角对于维护司法公正非常有意义和价值。” 这句话让赖翠叶备受鼓舞,也更加明白陪审员意见代表基层民众的视角,应勇敢地为群众“发声”。在一场涉公司经营的案件庭审中,法官与当事人经过多轮质证、问询仍未查明其中关于财务报表的问题。赖翠叶凭借熟悉财务领域的优势,抓住关键问题询问当事人,促进理清案件事实。 直击公众关注热点 在一起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宝安区人民法院随机抽取4名人民陪审员,与3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该案。 “因现行法律对二维码是否属于通信内容无明确规定,且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关注度较高。”办案法官说。 在审判过程中,4名人民陪审员结合其丰富的社会经验与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解,提出在个案认定时理应结合案件事实对通信内容作审慎的解释,避免轻罪重判。他们还提出,司法裁判要兼顾法理人情,在量刑时可酌情予以从轻考虑。 最终,合议庭听取了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依法调整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宣判后,宝安法院结合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与相关案例向相关运营主体发出司法建议,有效延伸审判职能,对同类案件审理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法院审判工作。 “4名人民陪审员直击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就认定案件事实与法官共同表决切实做到了‘陪审合一’。”宝安法院办案法官说,人民陪审员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审判员组成法律共同体,加强法院审判职能,及时发挥公益诉讼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作用,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结事了矛盾化解 每次庭审过后,盐田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乔西兰总会写下感想、做做笔记、查询法律。她深知大多数人都忙于自己的工作,忽略了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少案件,败诉原因都是当事人不了解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的。” 一名大巴车司机,深陷网络贷陷阱,负债从几万元滚成180万元。因无法承受追债压力,她从被害人转变为加害者,诈骗了12人,将诈骗所得用于还债,累计金额达168万元。案发后,因其有自首表现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8年有期徒刑,但司机的律师建议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了解,该司机诈骗所得仅用于偿还贷款,没有用于个人生活消费或挥霍,且她家庭破碎,还有女儿要抚养。量刑该如何考量?乔西兰认为情不能代法,同情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损害法律的公平正义。最终,法官采纳公诉人量刑意见,当庭宣判7年有期徒刑,司机当庭表示不上诉,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赖翠叶、乔西兰是深圳法院3740名人民陪审员的缩影。近年来,深圳法院加大支持和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力度,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打造“i陪审”智能管理平台,实现人民陪审工作与现代信息科技深度融合;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选任方案,以满足案件审理的需要;丰富培训方式,提高适用法律能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实现新发展。今年前三季度,深圳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超1万件,共同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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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推动人民陪审员参审实效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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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正确适用法律提供“民间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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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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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 本报通讯员 李倩
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4名人民陪审员根据自身的人生阅历、生活经验,就被告犯罪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为合议庭提供了有益参考,给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民间智慧”。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在法院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来自各行各业,在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传递社情民意,让法官的工作更接地气,也让更多人了解法院、信任法官、敬畏法律。他们被亲切地称为“无袍法官”——人民陪审员。 近年来,深圳法院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选用、参审、管理、保障等各项规定,推动人民陪审员队伍不断壮大,参审实效不断增强,管理保障机制不断优化,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专业优势与陪审结合 5年前,赖翠叶在几百万人中被随机选中,成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候选人民陪审员。经过前期培训,她顺利通过考核,成为前海法院人民陪审员。 第一次参加合议庭合议时,赖翠叶想表达自己的见解,但又担心讲得不恰当。合议庭审判长鼓励她说:“你们的观点很重要,群众的视角对于维护司法公正非常有意义和价值。” 这句话让赖翠叶备受鼓舞,也更加明白陪审员意见代表基层民众的视角,应勇敢地为群众“发声”。在一场涉公司经营的案件庭审中,法官与当事人经过多轮质证、问询仍未查明其中关于财务报表的问题。赖翠叶凭借熟悉财务领域的优势,抓住关键问题询问当事人,促进理清案件事实。 直击公众关注热点 在一起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宝安区人民法院随机抽取4名人民陪审员,与3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该案。 “因现行法律对二维码是否属于通信内容无明确规定,且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关注度较高。”办案法官说。 在审判过程中,4名人民陪审员结合其丰富的社会经验与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解,提出在个案认定时理应结合案件事实对通信内容作审慎的解释,避免轻罪重判。他们还提出,司法裁判要兼顾法理人情,在量刑时可酌情予以从轻考虑。 最终,合议庭听取了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依法调整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宣判后,宝安法院结合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与相关案例向相关运营主体发出司法建议,有效延伸审判职能,对同类案件审理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法院审判工作。 “4名人民陪审员直击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就认定案件事实与法官共同表决切实做到了‘陪审合一’。”宝安法院办案法官说,人民陪审员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审判员组成法律共同体,加强法院审判职能,及时发挥公益诉讼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作用,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结事了矛盾化解 每次庭审过后,盐田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乔西兰总会写下感想、做做笔记、查询法律。她深知大多数人都忙于自己的工作,忽略了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少案件,败诉原因都是当事人不了解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的。” 一名大巴车司机,深陷网络贷陷阱,负债从几万元滚成180万元。因无法承受追债压力,她从被害人转变为加害者,诈骗了12人,将诈骗所得用于还债,累计金额达168万元。案发后,因其有自首表现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8年有期徒刑,但司机的律师建议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了解,该司机诈骗所得仅用于偿还贷款,没有用于个人生活消费或挥霍,且她家庭破碎,还有女儿要抚养。量刑该如何考量?乔西兰认为情不能代法,同情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损害法律的公平正义。最终,法官采纳公诉人量刑意见,当庭宣判7年有期徒刑,司机当庭表示不上诉,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赖翠叶、乔西兰是深圳法院3740名人民陪审员的缩影。近年来,深圳法院加大支持和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力度,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打造“i陪审”智能管理平台,实现人民陪审工作与现代信息科技深度融合;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选任方案,以满足案件审理的需要;丰富培训方式,提高适用法律能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实现新发展。今年前三季度,深圳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超1万件,共同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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