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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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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12月16日,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中华女子学院家事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第一届妇女儿童法治保障论坛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聚焦“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保障”这一主题,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院长黄晶主持论坛开幕式。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研究机构、妇联系统、司法实务部门等近百位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就妇女全面发展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交流。 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2022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这一立法目的,并健全优化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夏吟兰在致辞中指出,我国目前已经形成妇女权益法律保障体系,在理念和制度上体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制度创新,本次论坛是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一年多之后对妇女法学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研讨,期望能为建构中国妇女人权的知识体系,为进一步繁荣中国妇女法学的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作出新的贡献。她同时指出,妇女法学研究应当持续深入发展,要进一步总结提炼我国妇女法学的特殊性和先进性,增强研究的主体性、原创性和竞争力;要进一步准确精准阐释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主旨内容、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要进一步关注妇女在社会实践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上下大功夫。 本次论坛共设置了“妇女全面发展的法理基础与妇联职责作用”“保障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重点区域、群体、领域妇女权益保障”“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四个主题,与会人员围绕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与会专家认为,妇女问题的本质是人权问题,妇女全面发展的本质是人权的充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则是人权的最高价值追求。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与促进共同富裕高度统一。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基础是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重点是妇女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妇女各领域的协调发展、妇女与男子的平等和谐发展,目标是妇女的自由全面发展。 与会专家还从马克思主义物质生产方式、西方法学界有关男女平等的学说主张等不同视角,探讨了男女平等的含义与标准,回顾了我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法律政策的重大发展,并对我国男女平等与妇女全面发展的特点和实现之道等问题进行了思考。 本次论坛围绕妇联的职责作用,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的联合约谈、保障妇女权益检察公益诉讼等制度机制,农村、少数民族、精神障碍等重点妇女群体的权益保障,大众传播媒介中涉女性隐私信息报道、算法性别歧视、女性医疗美容需求等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等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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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妇女儿童法治保障论坛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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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保障促进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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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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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12月16日,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中华女子学院家事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第一届妇女儿童法治保障论坛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聚焦“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保障”这一主题,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研究院)院长黄晶主持论坛开幕式。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研究机构、妇联系统、司法实务部门等近百位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就妇女全面发展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交流。 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2022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这一立法目的,并健全优化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夏吟兰在致辞中指出,我国目前已经形成妇女权益法律保障体系,在理念和制度上体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制度创新,本次论坛是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一年多之后对妇女法学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研讨,期望能为建构中国妇女人权的知识体系,为进一步繁荣中国妇女法学的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作出新的贡献。她同时指出,妇女法学研究应当持续深入发展,要进一步总结提炼我国妇女法学的特殊性和先进性,增强研究的主体性、原创性和竞争力;要进一步准确精准阐释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主旨内容、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要进一步关注妇女在社会实践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上下大功夫。 本次论坛共设置了“妇女全面发展的法理基础与妇联职责作用”“保障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重点区域、群体、领域妇女权益保障”“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四个主题,与会人员围绕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与会专家认为,妇女问题的本质是人权问题,妇女全面发展的本质是人权的充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则是人权的最高价值追求。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与促进共同富裕高度统一。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基础是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重点是妇女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妇女各领域的协调发展、妇女与男子的平等和谐发展,目标是妇女的自由全面发展。 与会专家还从马克思主义物质生产方式、西方法学界有关男女平等的学说主张等不同视角,探讨了男女平等的含义与标准,回顾了我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法律政策的重大发展,并对我国男女平等与妇女全面发展的特点和实现之道等问题进行了思考。 本次论坛围绕妇联的职责作用,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的联合约谈、保障妇女权益检察公益诉讼等制度机制,农村、少数民族、精神障碍等重点妇女群体的权益保障,大众传播媒介中涉女性隐私信息报道、算法性别歧视、女性医疗美容需求等新时代妇女全面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等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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