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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无锡新名筑建设有限公司、花茂星、张云、张鹏:本院受理钱明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88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黄娟:本院受理原告张磊诉被告黄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毕节市天翼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诉被告吴娇燕、龙庆、毕节市天翼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黔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相平、吴相颖诉被告贵州黔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高福壮、贵州黔市鲜生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毕节超宇酒业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高福壮、贵州黔市鲜生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0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郝敬兵:本院受理李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78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郝敬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丽借款本金20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顾鹏程、刘文青:本院受理原告孔庆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23)苏0925民初6488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晓震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并定于2024年1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姜正明、陈玉琴、江苏圣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跨越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与被告姜正明、陈玉琴、第三人江苏圣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2023)苏0925民初6774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晓震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并定于2024年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刘启璋、吴静:本院受理何昌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黔2732民初1368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2024年1月31日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妍西:本院受理明光市海亮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与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石敏华: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与石敏华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6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侯正华、侯伟:原告胡章志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705民初5188号案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魏军:原告铜官区郑新红水果超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5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张景利: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州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2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朱向东:本院受理的吴春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2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于晓春:本院受理的原告贾素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23民初6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武强县人民法院
(2023)浙0108民初4611号 林荣华、杭州锡安雅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司提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林进诉被告林荣华、杭州锡安雅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司提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3)浙0108民初4611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茂名市恒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周贵亨、被上诉人吉林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23年12月11日作出(2023)吉02民终3047号民事判决:一、撤销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2023)吉0284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二、不得追加周贵亨为(2021)吉0284执7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审案件受理费19,835元,由吉林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9,835元,公告费460元,由吉林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崔进:本院受理原告芮中航与被告崔进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6827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案款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潘启方:本院受理马林冲与潘启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732民初1109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翟立福:本院受理原告柳广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321民初15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柳广艳与被告翟立福离婚;二、婚生女孩翟蒙由原告柳广艳抚养,被告翟立福自2023年5月起每月给付抚养费700元,给付至婚生女孩翟蒙年满18周岁时止,此款每半年给付一次,每年5月1日、11月1日分别给付一次,2023年5月至12月的抚养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唐士东:本院受理代超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23)冀0827民初19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唐士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代超超柴油款195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827民初190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宽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7)浙0302破65-3号 2017年11月30日,本院根据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正兴皮革店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市天力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因天力公司的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完结,管理人已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请求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本院于2022年6月10日裁定终结天力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特此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23)浙1081民催89号 申请人常州中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1532537、金额为20000元、出票人为浙江沪天胶带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特此公告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通知书
赵爱民、王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贾军力与王同飞达成债权转让协议。贾军力将新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184民初445号民事调解书中对赵爱民、王乾的所有债权,依法转让给王同飞,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赵爱民、王乾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向王同飞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通知人:贾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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