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
5 2/5 1 2 3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公安部会同证监会组织开展
证券领域重点案件集中收网行动
· 国家网信办就网络安全事件
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 第五届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
中央企业网络安全大赛圆满落幕
· 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
· 做好司法审判就是做实文化宣传
· 拧紧网售医疗器械“安全阀”
· 矛盾纠纷预警在早期化解在基层
· 图片新闻
· 阿尔山信访代办“跑”出为民服务加速度
· “排调管”全链条化解涉旅纠纷
· “四所一庭一中心”解疑难案件

国家网信办就网络安全事件
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 2023-12-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本报北京12月8日讯 记者刘欣 为规范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天就《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网信部门报告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意见稿明确,运营者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按照《网络安全事件分级指南》,属于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当于1小时内进行报告。
  意见稿指出,对于1小时内不能判定事发原因、影响或趋势等的,可先报告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内容,其他情况于24小时内补报。事件报告后出现新的重要情况或调查取得阶段性进展,相关单位应当及时报告。
  意见稿强调,运营者未按照规定报告网络安全事件的,网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因运营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网络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对运营者及有关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罚。有关部门未按照规定报告网络安全事件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