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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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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抓诉源治理,核心在源不在诉。只有我们主动作为,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近日,谈起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陈某诉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漯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感慨道。 此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出的2021年-2022年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5月,陈某向漯河中院申请网上立案,要求判令漯河市某百货店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与其专利相似的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工作人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总对总调解”端口,将案件委派至漯河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纠纷为合作,不仅高效解决纠纷,还为企业带来了商机。 “此案是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王晓东说,漯河中院把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带领全市法院发挥优势,积极参与、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 为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产生,漯河中院健全人民法院与基层组织对接机制,制定《漯河市基层人民法院与基层组织开展对接工作实施意见》等,与漯河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探索建立基层矛盾纠纷“两所一庭”联合调处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从制度机制上保障了源头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诉调对接方面,漯河中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联调联处办公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心,建立特约调解员制度和当事人心理干预机制,开通网络庭审线上调解平台等,突破法官在个案调解中“单兵作战”的处境,实现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的无缝衔接,切实发挥现代调解机制便捷、专业、高效的功能,有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调解各类案件6323件。 漯河市各基层法院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平台“三进”(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实现法官与辖区内基层治理单位、人民调解员开展合作,做到基层纠纷化解力量全覆盖,有效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对接与互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漯河中院加强“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积极与市总工会等单位对接,构建起以法院为主干,纵横联动、集约高效的多元纠纷化解大平台,不断充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队伍,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源汇区人民法院搭建多元化调解网络,组成由员额法官主导和专职调解员、专技调解员、网格员、律师协同配合的诉调团队,通过加强与当地司法所和综治中心的定期联络,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召陵区人民法院联合乡(镇)妇联、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印制《反家庭暴力告知书》在辖区内发放,告知群众家庭暴力的形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为家庭成员的行为划出“红线”。 临颍县人民法院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和预警机制,人民法庭与所在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的形式研判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 郾城区人民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人民法庭服务群众水平,为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目前,因诉前调解简便快捷,其正成为漯河市广大群众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王晓东说:“全市两级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执法办案和参与社会治理两手抓、两手硬,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作用,建立与村、社区对接机制,突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有效化解纠纷,立足公正与效率,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形成纠纷源头化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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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单兵作战为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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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中院深耕诉源治理推动纠纷源头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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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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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抓诉源治理,核心在源不在诉。只有我们主动作为,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近日,谈起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陈某诉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漯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感慨道。 此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出的2021年-2022年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5月,陈某向漯河中院申请网上立案,要求判令漯河市某百货店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与其专利相似的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工作人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总对总调解”端口,将案件委派至漯河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纠纷为合作,不仅高效解决纠纷,还为企业带来了商机。 “此案是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王晓东说,漯河中院把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带领全市法院发挥优势,积极参与、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 为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产生,漯河中院健全人民法院与基层组织对接机制,制定《漯河市基层人民法院与基层组织开展对接工作实施意见》等,与漯河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探索建立基层矛盾纠纷“两所一庭”联合调处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从制度机制上保障了源头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诉调对接方面,漯河中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联调联处办公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心,建立特约调解员制度和当事人心理干预机制,开通网络庭审线上调解平台等,突破法官在个案调解中“单兵作战”的处境,实现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的无缝衔接,切实发挥现代调解机制便捷、专业、高效的功能,有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调解各类案件6323件。 漯河市各基层法院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平台“三进”(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实现法官与辖区内基层治理单位、人民调解员开展合作,做到基层纠纷化解力量全覆盖,有效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对接与互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漯河中院加强“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积极与市总工会等单位对接,构建起以法院为主干,纵横联动、集约高效的多元纠纷化解大平台,不断充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队伍,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源汇区人民法院搭建多元化调解网络,组成由员额法官主导和专职调解员、专技调解员、网格员、律师协同配合的诉调团队,通过加强与当地司法所和综治中心的定期联络,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召陵区人民法院联合乡(镇)妇联、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印制《反家庭暴力告知书》在辖区内发放,告知群众家庭暴力的形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为家庭成员的行为划出“红线”。 临颍县人民法院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和预警机制,人民法庭与所在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的形式研判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 郾城区人民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人民法庭服务群众水平,为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目前,因诉前调解简便快捷,其正成为漯河市广大群众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王晓东说:“全市两级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执法办案和参与社会治理两手抓、两手硬,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作用,建立与村、社区对接机制,突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有效化解纠纷,立足公正与效率,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形成纠纷源头化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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