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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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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司法建议延伸职能 优化决策规范履职
· 不提供个人信息就不能扫码点餐 是否构成侵权
· 做低房价少缴税款
客户受损中介赔偿
· 租赁合同陷入僵局
违约方可主张解除
· 已办过户拖延交车
司机损失公司当赔

司法建议延伸职能 优化决策规范履职

( 2023-12-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说法
  漫画/高岳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见习记者 李雯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行政诉讼司法建议通过主动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以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能够有效提升行政机关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全省法院优秀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法治日报》记者从中选取部分案例进行梳理,展现河北法院针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助力行政机关优化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社会综合治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招投标投诉办理遇冷
明确责任人圆满解决

  邢台市市区智慧停车项目-车场建设(二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智慧停车项目)是城市整体规划的重点项目,也是惠及民生的优质项目。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不履行投诉处理职责案件时发现,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的投诉处理方面存在职责不清问题,针对投标人关于智慧停车项目中标公司中标无效的投诉,两部门均未答复。
  法院认为,涉招投标项目投诉类案件如处理不当,后续极易产生大量诉讼,甚至引发信访、舆情风险,影响城市建设招投标形象和信誉,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为尽快明确各行政机关在招投标项目投诉举报方面的监管职责,保障投标人合法权益,减少诉讼纠纷,邢台中院发出司法建议,要求针对反映的智慧停车项目中的招投标问题,确定具体受理投诉举报的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针对投诉举报问题要详细调查、认真研究、顾全大局、妥善处理。在争议化解过程中,应及时向法院反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化解争议。
  司法建议发出后,邢台市人民政府迅速责成政府办公室、邢台市司法局与邢台中院对接沟通,准确把握投标人的核心诉求。同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门会议组织研讨,并在释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帮助各单位明确职责权限,明确投标人投诉举报事宜的办理单位。
  最终,投标人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消防隐患悬而未决
挂牌督办保障安全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消防管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发现,某小区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消防设施长期缺失、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衡水市桃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曾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对该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处罚,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对于该小区存在的问题,桃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作为消防设施监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并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为积极引导相关单位依法承担治理责任,有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衡水中院发出司法建议,要求桃城区人民政府、桃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尽快充分履行职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司法建议发出后,桃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出书面回复,对该小区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六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拟采取的四项治理措施及各相关部门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明确。随后,桃城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将该小区确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由区政府挂牌督办,并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目前,该小区消防设施的修缮和维护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具体工作由住建部门、河西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联合指导推进,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住院费用无法报销
明晰政策诉前化解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接收一起要求给付医疗保险待遇的案件时发现,该案起诉人系一对双胞胎新生儿姐妹,二人出生后因早产住院治疗,医疗费用高达37万元左右。
  法院同时查明,当事人家庭困难,父母为其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出院后在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手续时,涿州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以该姐妹的父亲未参保为由拒绝支付。
  经过与涿州市医疗保障局充分沟通,法院认为涿州市医疗保障局对上述地方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的理解适用不准确,考虑到当事人家庭困难需尽早报销的实际,及时将该案纳入诉前化解途径。
  为尽快化解行政争议,保障该姐妹的合法权益,莲池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鉴于双胞胎新生儿姐妹已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于2021年7月8日递交医疗报销申请书,社保部门不应以未全户参保不符合《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为由,拒绝支付已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建议针对此情况向上级机关作出请示。
  司法建议发出后,涿州市医疗保障局向保定市医疗保障局请示,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与莲池区法院行政庭开展沟通交流,随后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明确不应以未全户参保为由,拒绝支付已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另外,明确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有助于减少此类纠纷发生。
  涿州市医疗保障局随后接收该姐妹的报销单据,迅速开展医疗保险待遇的核实支付工作。双胞胎新生儿姐妹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障,其撤回起诉材料,行政争议得以彻底解决。
婚姻登记查无此人
有错必纠协助撤销

  张家口市涿鹿县人民法院在收到张某诉涿鹿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一案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后查明,张某称其与“陈某”于2004年7月7日办理结婚登记,“陈某”与张某登记结婚相处一段时间后不辞而别,至今下落不明。为起诉离婚,张某曾到涿鹿县公安机关查询“陈某”身份信息,但公安系统查无此人。
  法院认为,张某提起撤销婚姻登记诉讼已经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依法应裁定不予受理,但不予受理无法解决张某的实际问题,遂主动延伸行政审判职能,赴涿鹿县公安局户政科调查取证,证明“陈某”的身份证信息在系统中不存在。
  经研判,法院认为“陈某”的结婚登记信息存在虚假的可能性。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婚姻登记秩序,法院发出司法建议,要求涿鹿县民政局秉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在依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主动纠正错误的婚姻登记行为,依法撤销张某和“陈某”的结婚登记。
  司法建议发出后,涿鹿县民政局安排专人与法院沟通相关情况,并积极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涿鹿县民政局通过与“陈某”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澧县民政局调查核实,未查询到“陈某”任何婚姻登记记录。经查询涿鹿县公安局人口信息系统与全国人口信息联网系统,未查询到“陈某”人口信息记录。
  涿鹿县民政局在核实相关事实基础上,最终认定“陈某”办理婚姻登记的信息属于虚假信息,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遂撤销张某与“陈某”的结婚登记。随后,张某主动撤回起诉材料,行政争议得以在诉前圆满解决。
处罚过重引发争议
考虑实际酌情减轻

  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在审查一起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时发现,虽然被处罚人某商店被抽检的香蕉中农药残留指标不合格,但该商店购进香蕉数量很少,且未对外销售,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毁弃了不合格香蕉,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商店罚款50200元过重。
  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正定法院发出司法建议,要求综合考虑被处罚人违法情节轻微、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情形,为避免被处罚人因此陷入生活困境,建议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予以人性化的处置,对被处罚人某商店酌情减轻处罚。
  司法建议发出后,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集体讨论,认为司法建议指出的问题客观存在,主动撤回了非诉执行申请。
  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认为,应当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遵循过罚相当原则,综合考虑被处罚人某商店的违法情节、危害程度和同类案件法院判决结果,最终降低罚款数额,被处罚人某商店自动履行了该罚款。

  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
  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老胡点评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开展诉源治理、实质化解纠纷的重要方式,而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在推动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更是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人民法院应当更加积极、更加充分地发挥行政诉讼司法建议的能动作用,以高水平行政诉讼司法建议,保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首先,人民法院应当摒弃一判了之的做法,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自觉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矛盾,在实质上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其次,针对千差万别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坚持追根溯源,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提高行政诉讼司法建议的针对性、有效性,以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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