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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清单管到底 一支队伍管执法
吴忠红寺堡区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交出亮眼答卷

( 2023-12-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本报记者 申东

  进入初冬,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针对罗山生态自然保护区非法捕捉、收购野生蝎子行为开展全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告一段落。与往年相比,今年非法捕捉野生蝎子的案件大幅减少。新庄集综合执法办公室执法队员杨占明告诉记者,这一方面得益于乡镇有了综合执法办公室后,对这一非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大,另一方面,经过普法,村民也意识到蝎子对生态的重要性,不敢以身试法。
  红寺堡区是全国最大的易地生态移民扬黄扶贫集中安置区,2021年,红寺堡区推动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在乡镇(街道)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综合执法工作,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全覆盖。编制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赋权清单指导目录、综合执法事项清单,乡镇综合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处罚实现一步到位,有效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破解执法力量不足之困
  “大河乡是最早搬迁来的乡镇,辖区资源丰富,地域辽阔,非法偷采抢占的问题比较多见。综合执法办公室成立以来,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解决了很多乡镇上看得见管不着、部门管得着又看不见的问题,有效地遏制了各类违法问题的滋生。”红寺堡区大河乡政府负责人告诉记者。
  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实施以来,红寺堡区针对基层人员少、执法管理不规范、土地、矿产等资源领域乱象突出问题,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机构设置、下沉执法力量,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有效提升。截至目前,向乡镇(街道)划转事业编制55名,人员编制增幅24.3%,乡镇(街道)平均配备执法(辅助)人员16人以上,持证人员5人以上。
  针对非法偷采抢占矿产资源突出问题,红寺堡各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推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机制,成立夜间执法巡查小组,加强对重点河道、矿产资源富集区等重点区域全时空监管,变被动应战为主动出击。2021年至2023年6月,查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案25件,在禁牧区域放牧案258件,运输、堆放砂石等未采取覆盖措施案34件。
执法改革护航乡村振兴
  在执法过程中,红寺堡各乡镇推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手段,教育群众依法依规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提升城乡综合治理水平。
  今年2月1日,红寺堡镇接到河水村村民私自砍伐树木的举报。红寺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当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当事人为河水村村民田某某,现场发现一台发电机和一把油锯,一棵直径约30厘米的白杨树已被砍伐截断,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当事人田某某称,这棵树长在自家地头,影响种植作物生长,不得已才砍伐,不知道违法。红寺堡镇执法人员现场向田某某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私自砍伐树木涉嫌违法。
  经过执法人员现场勘查,田某某砍伐树木确实在其地头,树木根须影响作物生长,当事人主动配合执法工作,认错态度较好。考虑田某某违法情节轻微,执法人员对田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田某某在原位置补种同类树木两棵,田某某当场签订了保证书。
  该案例是红寺堡镇落实“721”工作法的典型案例之一,这一执法模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今年上半年,各乡镇共办理涉企案件143件,其中因首次违法或情节轻微等不予处罚33件,占比23.1%,为农业农村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双审核机制杜绝瑕疵案
  李某某在禁牧区内放牧案存在笔录中记录人不一致问题;周某煤厂堆放煤渣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密闭措施案存在送达人未签字问题……这是红寺堡区柳泉乡今年6月行政执法案卷问题清单。该清单指出的问题决定了执法人员当月的执法质量排名。
  除了对案卷进行评查,各乡镇(街道)还实行“法制审核人员+法律顾问”重大案件双审核机制,对一些情况复杂、违法情节严重或拟罚款金额较大的案件建立了必须通过集体讨论决定的机制。以此杜绝人情案、问题案,杜绝同案不同罚、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
  去年3月,红寺堡区柳泉乡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农业合作社涉嫌非法占用土地约9亩,并在土地上建设拌合站一座,堆放砂石料,该拌合站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拟作出合作社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9.23亩土地,并恢复土地植被的行政处罚。同年5月,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柳泉乡召开集体讨论会,对这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展开讨论、评议。法制审核员和法律顾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处罚决定。
  乡镇执法行政复议纠错率从改革前的65.7%下降至改革后的12.9%,下降52.8个百分点。2021年至2023年6月,共计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案件700件,被起诉44件,占总数的6.3%,其中已审结34件,胜诉33件,胜诉率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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