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
|
|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许多年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岭仍会记得自己登上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以下简称业务竞赛)决赛台的那个下午。聚光灯下,作为“模拟法庭辩论”中的辩方,王岭凭借出色的发挥,赢得全场瞩目。 这项被誉为公诉人“华山论剑”的大赛于11月22日至28日在北京举办。包括王岭在内的来自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132名刑事检察官会聚一堂,开启为期一周的刑事检察业务“大考”。 赛后,王岭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台上良好发挥源于日常工作经验的归纳总结和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的躬身实践。正所谓“功夫都在赛场外、都在办案中”。 王岭的感受正是当前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折射。 据赛事组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0年首届业务竞赛举办以来,目前已成功举办八届。今年的业务竞赛聚焦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围绕推进刑事检察现代化和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目标,延续上一届业务竞赛总体思路,将批捕和起诉、诉讼与监督有机融合,全流程体现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特点,围绕证据审查判断、法律适用和政策运用、文书制作、出庭履职、诉讼监督等刑事检察业务核心内容,使参赛者在实战比拼中,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办案专业素养,回归日常办案后,更好助推刑事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落实中深化,为推动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谱新篇。 新科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业务竞赛主要包括办案质效考评、刑事检察策论、刑事检察业务笔试、刑事检察业务答辩、模拟法庭论辩和决赛6个环节。其中,刑事检察策论为该届业务竞赛新增科目,要求参赛者分析给定材料中蕴含的理念政策、法律精神及相关法律适用等问题,重在考察选手的专业功底、理论水平和司法境界。 “优秀公诉人应具有什么样的检察履职能力?如何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如何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落地?”对于新时代公诉人而言,这样的题目设置,既是具有价值引领意义的时代之问,也体现了司法办案是检察履职的根本。 在来自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的参赛选手姜毓昆看来,题目中给定案例都是直击舆论焦点案件,以此来考察公诉人对司法理念的认识和思考。答题也更像是公诉人将自己的工作实际、理念、未来工作目标相结合的一次总结、汇报。 “考试结束后,大家对于这个题目也展开了热烈讨论,对于怎样提高检察履职能力各抒己见。这一个科目通过策论的方式指引出新的工作方向,开拓了未来工作的视野。”姜毓昆说。 “新设的策论考试传导出公诉人不仅要有‘能说会道’的本领,还要在办案中思考,在思考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来自浙江省检察机关的参赛选手何桥表示,策论中给出的案例也在强调自行侦查、一体监督、融合履职的重要性,这些都是新时代检察官应当具备的素能。 谈及设置新科目的初衷,命题组负责人表示:“主要考虑是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不能仅仅是眼里只有卷宗、事实、证据和法条的‘办案工匠’,还应当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专业功底,从而确保实现办理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达到较高层次的司法境界。同时,还能起到问计于参赛者,集思广益的效果,为下一步深化高质效办案把脉搏、明方向。”命题组这份“开门问策”的良苦用心,无疑有助于推进检察高质效履职。 新理念 作为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的一项岗位练兵活动,业务竞赛还单独设立专家点评环节,讲解题目背后的考核深意,为提升参赛者日常办案能力进行专业指导。 “办案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法治价值的传递、法治理念的传导、司法效果的彰显,无不通过办案体现。因此,刑事检察业务笔试是此次竞赛评分权重最大的一项,这正是公诉人办案能力和水平的集中体现。”赛事组委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环节比赛最大程度地模拟实战办案,采取贴合公诉人日常办案实际的阅卷与文书制作相结合的形式,全面考察各位参赛者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公诉办案“硬实力”。 “业务笔试题量很大,可以说是从天黑考到了天黑。记得考试结束后,现场最多的感叹就是‘再给我多一些时间就好了’‘案件量太大了’。”姜毓昆深有感触地说,10个小时与其说是一场考试,可能更能体现出平时工作理念、工作经验、工作效率。把案件理解透彻,定性准确是答题的基础,也是高质效办案中“高质”的基础标准,以法治思维实现法理情相统一是“高质”的更高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内容,可以说是高质效中“效率”的应有之义。本次考试既是对公诉人业务水平的考验,也是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的理解程度和贯彻执行力的考验。 何桥说,本次竞赛的笔试、答辩以及论辩环节中均不同程度考察了检察官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如何把握刑事政策、如何探寻法条的精神内核、如何解决实践中的疑难复杂案件。比如对于非法集资案件中不同人员的主观故意区分问题和分类处理问题,对涉及公司企业内部人员贪腐问题时如何利用“穿透式”审查对行为进行评价,充分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等。这不只是简单的法律适用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要始终坚持“三个善于”(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精准把握法条的精神内核,才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考场外寒风凛冽,考场中一场场观点的激烈碰撞正在“火热”进行,控辩双方精彩的法言法语,蕴含着法与理的深度思考。 要短时间内针对如此复杂的法律案件展开论辩,考验了公诉人的什么能力?赛事组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提出“三个善于”具有层层递进的关系,对司法办案有着引导作用,对于办案质量与效果的提升有着推进功能。特别是在刑民交叉的案件中,必须立足于对实质法律关系的把握作判断,对事实充分发掘、有效运用,法理情相融合,才能够有效释明己方观点。 新起点 一场场脑力、体力与意志力的巅峰考验过后,姜毓昆对自己进京参赛第一天,赛事预备会上播放的歌曲《公正之路》记忆愈加深刻。 “这里没有捷径,只有岁月篆刻的险峻,这里没有坦途,只有历史沉淀的记忆……” 姜毓昆说,业务竞赛与其他任何比赛、竞赛的不同就是没有套路、没有捷径、没有公式,比的就是公诉人日积月累的工作历练、沉淀。所以一个优秀的公诉人是通过一个个疑难复杂案件“喂”出来的、一次次在孤灯下潜心思考“熬”出来的,绝不可能短期速成。 作为一位第二次参赛的“老兵”,王岭再次从这个赛场“整装出发”,内心感慨万千:“比赛题目来自现实案件,公诉人也将回归现实履职办案。要把从比赛中学到的内容、掌握的方法、领悟的思想、积蓄的力量,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动力,时刻准备面对‘人民的阅卷’,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首次参赛,就已登上决赛台的何桥表示:“今后要在实践办案中积极运用新的司法理念,将比赛所学转化为实务所需。充分利用以赛带训的练兵机制,进一步夯实自身业务本领,将先进的理念和做法分享给身边的每一个检察官。” 赛事落下帷幕,132名公诉精英收获满满、步履铿锵,从业务竞赛这个新起点上出发,走过国家检察官学院大门那块镌刻着“进德修业 秉鉴持衡”的影壁墙,走向各自的工作岗位,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
|
在业务淬炼中诠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
|
记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
|
|
|
( 2023-11-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许多年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岭仍会记得自己登上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以下简称业务竞赛)决赛台的那个下午。聚光灯下,作为“模拟法庭辩论”中的辩方,王岭凭借出色的发挥,赢得全场瞩目。 这项被誉为公诉人“华山论剑”的大赛于11月22日至28日在北京举办。包括王岭在内的来自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132名刑事检察官会聚一堂,开启为期一周的刑事检察业务“大考”。 赛后,王岭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台上良好发挥源于日常工作经验的归纳总结和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的躬身实践。正所谓“功夫都在赛场外、都在办案中”。 王岭的感受正是当前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折射。 据赛事组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0年首届业务竞赛举办以来,目前已成功举办八届。今年的业务竞赛聚焦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围绕推进刑事检察现代化和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目标,延续上一届业务竞赛总体思路,将批捕和起诉、诉讼与监督有机融合,全流程体现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特点,围绕证据审查判断、法律适用和政策运用、文书制作、出庭履职、诉讼监督等刑事检察业务核心内容,使参赛者在实战比拼中,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办案专业素养,回归日常办案后,更好助推刑事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落实中深化,为推动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谱新篇。 新科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业务竞赛主要包括办案质效考评、刑事检察策论、刑事检察业务笔试、刑事检察业务答辩、模拟法庭论辩和决赛6个环节。其中,刑事检察策论为该届业务竞赛新增科目,要求参赛者分析给定材料中蕴含的理念政策、法律精神及相关法律适用等问题,重在考察选手的专业功底、理论水平和司法境界。 “优秀公诉人应具有什么样的检察履职能力?如何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如何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落地?”对于新时代公诉人而言,这样的题目设置,既是具有价值引领意义的时代之问,也体现了司法办案是检察履职的根本。 在来自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的参赛选手姜毓昆看来,题目中给定案例都是直击舆论焦点案件,以此来考察公诉人对司法理念的认识和思考。答题也更像是公诉人将自己的工作实际、理念、未来工作目标相结合的一次总结、汇报。 “考试结束后,大家对于这个题目也展开了热烈讨论,对于怎样提高检察履职能力各抒己见。这一个科目通过策论的方式指引出新的工作方向,开拓了未来工作的视野。”姜毓昆说。 “新设的策论考试传导出公诉人不仅要有‘能说会道’的本领,还要在办案中思考,在思考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来自浙江省检察机关的参赛选手何桥表示,策论中给出的案例也在强调自行侦查、一体监督、融合履职的重要性,这些都是新时代检察官应当具备的素能。 谈及设置新科目的初衷,命题组负责人表示:“主要考虑是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不能仅仅是眼里只有卷宗、事实、证据和法条的‘办案工匠’,还应当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专业功底,从而确保实现办理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达到较高层次的司法境界。同时,还能起到问计于参赛者,集思广益的效果,为下一步深化高质效办案把脉搏、明方向。”命题组这份“开门问策”的良苦用心,无疑有助于推进检察高质效履职。 新理念 作为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的一项岗位练兵活动,业务竞赛还单独设立专家点评环节,讲解题目背后的考核深意,为提升参赛者日常办案能力进行专业指导。 “办案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法治价值的传递、法治理念的传导、司法效果的彰显,无不通过办案体现。因此,刑事检察业务笔试是此次竞赛评分权重最大的一项,这正是公诉人办案能力和水平的集中体现。”赛事组委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环节比赛最大程度地模拟实战办案,采取贴合公诉人日常办案实际的阅卷与文书制作相结合的形式,全面考察各位参赛者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公诉办案“硬实力”。 “业务笔试题量很大,可以说是从天黑考到了天黑。记得考试结束后,现场最多的感叹就是‘再给我多一些时间就好了’‘案件量太大了’。”姜毓昆深有感触地说,10个小时与其说是一场考试,可能更能体现出平时工作理念、工作经验、工作效率。把案件理解透彻,定性准确是答题的基础,也是高质效办案中“高质”的基础标准,以法治思维实现法理情相统一是“高质”的更高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内容,可以说是高质效中“效率”的应有之义。本次考试既是对公诉人业务水平的考验,也是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的理解程度和贯彻执行力的考验。 何桥说,本次竞赛的笔试、答辩以及论辩环节中均不同程度考察了检察官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如何把握刑事政策、如何探寻法条的精神内核、如何解决实践中的疑难复杂案件。比如对于非法集资案件中不同人员的主观故意区分问题和分类处理问题,对涉及公司企业内部人员贪腐问题时如何利用“穿透式”审查对行为进行评价,充分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等。这不只是简单的法律适用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要始终坚持“三个善于”(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精准把握法条的精神内核,才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考场外寒风凛冽,考场中一场场观点的激烈碰撞正在“火热”进行,控辩双方精彩的法言法语,蕴含着法与理的深度思考。 要短时间内针对如此复杂的法律案件展开论辩,考验了公诉人的什么能力?赛事组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提出“三个善于”具有层层递进的关系,对司法办案有着引导作用,对于办案质量与效果的提升有着推进功能。特别是在刑民交叉的案件中,必须立足于对实质法律关系的把握作判断,对事实充分发掘、有效运用,法理情相融合,才能够有效释明己方观点。 新起点 一场场脑力、体力与意志力的巅峰考验过后,姜毓昆对自己进京参赛第一天,赛事预备会上播放的歌曲《公正之路》记忆愈加深刻。 “这里没有捷径,只有岁月篆刻的险峻,这里没有坦途,只有历史沉淀的记忆……” 姜毓昆说,业务竞赛与其他任何比赛、竞赛的不同就是没有套路、没有捷径、没有公式,比的就是公诉人日积月累的工作历练、沉淀。所以一个优秀的公诉人是通过一个个疑难复杂案件“喂”出来的、一次次在孤灯下潜心思考“熬”出来的,绝不可能短期速成。 作为一位第二次参赛的“老兵”,王岭再次从这个赛场“整装出发”,内心感慨万千:“比赛题目来自现实案件,公诉人也将回归现实履职办案。要把从比赛中学到的内容、掌握的方法、领悟的思想、积蓄的力量,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动力,时刻准备面对‘人民的阅卷’,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首次参赛,就已登上决赛台的何桥表示:“今后要在实践办案中积极运用新的司法理念,将比赛所学转化为实务所需。充分利用以赛带训的练兵机制,进一步夯实自身业务本领,将先进的理念和做法分享给身边的每一个检察官。” 赛事落下帷幕,132名公诉精英收获满满、步履铿锵,从业务竞赛这个新起点上出发,走过国家检察官学院大门那块镌刻着“进德修业 秉鉴持衡”的影壁墙,走向各自的工作岗位,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