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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张来源:本院受理王龙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师刘记:本院受理宋广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戚景云:本院受理吴艳林诉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强:本院受理吴艳林诉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玉苹、苗勇:本院受理渠雪芹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向随忠:本院受理孙满杰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孙鹏程、周伟珍、王永娟:本院受理嘉兴劲逸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诉你们及季建宏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依法作出(2023)浙0411民初2926号民事判决书。季建宏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文忠强、文六林:原告浙江百大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4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钟吉国:本院执行的嘉兴市南湖区大桥合丰广告材料店与上海吉晗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彭忠财(2023)浙0402执异74号执行异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执异74号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决定书等),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履行通知确定的义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需要提交答辩意见和依据,请在公告期满5日内书面提供,逾期依法裁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彭毅:原告罗毅与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779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8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深圳华景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华景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兆胜空调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张勇:本院受理邓贤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3年11月27日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683民初314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陈红彬:原告马真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川1002民初3972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状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若刚: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326号原告叶云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上海淼动工业皮带有限公司、朱珍明: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5491号原告昆山市华峰制带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小飞: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040号原告孟庆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聪: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7246号原告陈雷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金敏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3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陈娟娟:本院受理张大鹏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423民初50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成刚: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鲁山县玉隆工贸有限公司、周玉红诉原审被告王家德、成刚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2024年1月10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陈锡兰申请宣告黄永君死亡一案。被申请人:黄永君,男,1988年5月8日出生,原住广西浦北县福旺镇大垌村委六冲村6号。于2019年5月31日杀害他人后从东莞市虎门大桥跳下大海。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茔岗派出所经多方搜查并聘请专家对其坠桥行为生存几率进行论证证实生存几率接近零,至今下落不明已四年。下落不明人黄永君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黄永君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黄永君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将知悉下落不明人黄永君情况,向本院报告,公告期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
朱保磊:本院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与朱保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需要对朱保磊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南、香榭丽舍东阳光花墅10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送达评估报告与告知评估鉴定结果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等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杨根六、崔丽:本院关于秦培相与杨根六、崔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需要对杨根六、崔丽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东城花园7号楼1803室送达评估报告与告知评估鉴定结果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等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杨信红:原告神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311民初18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项城市亿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豫16民终294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款82349271.67元及利息。现向被执行人项城市亿嘉置业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查封裁定书。限被执行人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报告近一年内财产情况,逾期视为送达和不报告财产,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张晓红:本院受理陈志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4202民初20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乌苏市华通物流有限公司、蒋立华:本院受理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九江雅格泰大酒店有限公司、乌苏市兴财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张稷学、禄锦章、周宏俊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中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洪祥稳诉江苏中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抑非)、乌苏宏源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潘稳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洪祥稳上诉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3年11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杨云桦申请宣告被申请人张蒋伟失踪。申请人杨云桦称与被申请人张蒋伟系夫妻关系,张蒋伟,男,汉族,1992年9月17日生,身份证号码320483199209172830,户籍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夏墅村委孟家头25号,于2021年12月底失去联系,至今未归,杳无音信。下落不明人张蒋伟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张蒋伟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张蒋伟生存现状的人,向本院报告(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常武南路362号;联系电话:0519-86513626)。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公告
  申请人楼明远、楼明卓(受遗赠人)因继承被继承人(遗赠人)楼宝月的不动产,向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遗赠人楼宝月于2023年9月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因病死亡;
  2.遗赠人楼宝月名下遗留有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5号院七区6号楼2层4门201(房屋所有权证号:X京房权证海字第390975号,建筑面积:101.80平方米)的不动产一套;
  3.遗赠人楼宝月曾于2018年9月14日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公证书编号:(2018)京长安内民证字第23332号,以下简称“上述公证遗嘱”];
  现接受遗赠人楼明远、楼明卓根据上述公证遗嘱向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将为楼明远、楼明卓出具接受遗赠公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3座11层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联系人:何治力
  电话:15210256901 邮编:100044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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