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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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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畅通民意诉求通道 更好服务基层群众
· 健全执法机制 强化执法监督
· “接诉即办”交出幸福温暖“民生答卷”
· “新技术”检验“旧物证”引发“聚变”
· “管、评、调”工作法获点赞
· 运用“名人效应”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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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评、调”工作法获点赞
长治潞州推进物业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 2023-11-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王泽宇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是主城区,全区住宅小区多、流动人口多、人口密度大、管理难度大。与此同时,物业管理面临市直单位无暇管、区级层面无权管、街道社区无法管的尴尬局面,物业矛盾纠纷突出。
  2022年1月,长治市将主城区住宅物业管理的19项市级权限全部下放至潞州区。当月,潞州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潞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正式揭牌。这是山西省首家住宅小区物业专管机构。
  随后,潞州区在街镇层面成立物业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在社区层面由社区党委牵头组建了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承担物业服务企业评优评级初审、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建立起了区、街镇、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
  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潞州区在全区199家物业企业中建立党组织65个,成立了物业管理行业党委;由30家物业企业党组织发起,成立了“潞州区物业协会”;在全区578个网格党群服务站、667个小区党支部中,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由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兼任物业企业党组织成员,物业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让物业纠纷化解有效融入社区治理之中。
  针对全区127个基础设施旧、环境脏乱差、投诉多、矛盾集中且无主管单位、无物业服务、无人防技防的“三无”小区,潞州区第一步对符合条件的72个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55个小区进行“微改造”;第二步让有实力的优秀物业企业采取“1+N”捆绑招标模式接管;第三步鼓励接管企业开发小区闲置资源增收。通过“三步走”,投诉没了,矛盾少了,实现了由“无人管”到“有人接”再到“管得好”的明显转变。
  为解决物业“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顽疾,潞州区在区物管中心设立了“虚拟物业超市”,筛选了37家群众口碑好、化解能力强、有社会责任的物业企业进入“超市”名单。目前,已有92个居民小区通过这个平台选聘了自己心仪的物业企业。同时,通过投诉评价、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对物业企业进行“红黑名单”动态管理。目前,10家被投诉多的物业企业退出了市场,16家优质物业企业纳入“红榜”。
  针对物业矛盾纠纷,潞州区推行网格党支部、物业企业、业委会(物管会)、社会组织、居民代表为基础的“五方会谈”协商机制,开展专项议事1756次,研究解决小区问题943个。向社会公布区街社三级物业管理投诉电话,对网格员排查、12345热线等反映的问题,实行“物管中心主办、街社承办、难题会诊”的接诉即办机制。目前,共办理各类投诉2064起,群众满意率达98%。区委政法委牵头,在区物管中心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作用,专业力量调解矛盾纠纷11起,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潞州区共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1133件,获广大业主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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