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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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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奥和精酿啤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9160号河南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西充新冯大妈优选生鲜超市、冯海亮: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0731号南充市顺庆区鑫生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32206元,并自2023年9月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1月22日9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李孟娇:本院受理岑红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2民初87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诉请: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5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九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姚亨良:本院受理蒲鹏诉被告陈志书、范艳丽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序裁定书。诉请:1.判令被告陈志书、范艳丽偿还原告蒲鹏借款本金100万元,以及资金利息(资金利息计算方式:以100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从2014年5月23日起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第四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郭勇:原告四川奥星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第三人陈小红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1802民初25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郭勇于本判决生效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72000元、运费1500元,并从2023年3月2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72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付利息。案件受理费2014元,公告费850,合计2864元,由郭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曹铭华、靳华琼申请宣告曹劲死亡一案,申请人称,曹劲于2020年因非法偷渡至缅甸后于2021年3月在缅甸因气瓶爆炸发生意外死亡,经多方联系寻找均未发现曹劲的轨迹,公安机关于2023年7月26日出具《关于曹劲无生还可能证明》,现发出寻找曹劲(男,1993年12月8日生,汉族)的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凡知悉曹劲生存现状的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向本院报告。公告期届满后,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被申请人李雅莉: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的申请人安徽仙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作协议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仲裁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5日内。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
罗洁、宋培文: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93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罗洁、宋培文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09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郭平、王姣姣、郭玉寿、于改珍: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177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郭平、王姣姣、郭玉寿、于改珍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177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靳国强、刘耀霞: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193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靳国强、刘耀霞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19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周希雁、韩利生: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293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周希雁、韩利生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29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凯顺达物贸有限公司、张耀华、徐小青、山西威纳尔贸易有限公司、薛卫军、山西郡宇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凯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51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山西凯顺达物贸有限公司、张耀华、徐小青、山西威纳尔贸易有限公司、薛卫军、山西郡宇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凯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512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张慧云、赵俊萍: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060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张慧云、赵俊萍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060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张海亮、武琼、鲁向、王丽慧、刘珍平、郭富珍: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071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张海亮、武琼、鲁向、王丽慧、刘珍平、郭富珍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071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张艳珍、王建峰、李国军、杨栋: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8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张艳珍、王建峰、李国军、杨栋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8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侯智勇、深圳前海井冈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301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侯智勇、深圳前海井冈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301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贾宝玉、马瑞雪、靳晓波、李晨光: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446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贾宝玉、马瑞雪、靳晓波、李晨光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446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高飞燕、阎晋平、章心乐: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44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高飞燕、阎晋平、章心乐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449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任美霞、窦秀军: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450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任美霞、窦秀军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450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范振华、韩乐梅: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506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范振华、韩乐梅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506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温发明、马奋仙、武亮则、张美仙: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507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温发明、马奋仙、武亮则、张美仙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507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武建军、游建芳、郭爱塘: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50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武建军、游建芳、郭爱塘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50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鹏: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553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李鹏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55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张晓东、张春田、韩福波、武惠芳、王勇军、申奋平: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570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与被申请人张晓东、张春田、韩福波、武惠芳、王勇军、申奋平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570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胡文栋、张然、张帆: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059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胡文栋、张然、张帆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059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赵洪江: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241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赵洪江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241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赵洪江、赵利云: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24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赵洪江、赵利云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242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强、王瑞俊、山西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247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李强、王瑞俊、山西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247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吴世强: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317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吴世强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317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牛喜春、冯桂梅: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33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牛喜春、冯桂梅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334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郝磊、杨中明、李艳红、弓永平: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33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郝磊、杨中明、李艳红、弓永平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335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本院于2023年11月1日刊登的关亚莉诉潘伟公告中,关亚莉应为吴亚莉,特此更正。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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