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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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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通讯员谢伟鹏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刑事审判中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指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将“三教融合”教育模式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实现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效能最大化。 《指引》明确在刑事审判中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原则、内容、阶段、主体、方式等,列明红色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法治教育参考书单,为全省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指引》明确,推动“三教融合”。要结合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文化教育和法治教育融入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中,引导未成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重拾人生价值和尊严自信,促使未成年犯罪人认罪认罚、悔过自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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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出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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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刑事审判中对未成年人教育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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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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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孝清通讯员谢伟鹏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刑事审判中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指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将“三教融合”教育模式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实现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效能最大化。 《指引》明确在刑事审判中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原则、内容、阶段、主体、方式等,列明红色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法治教育参考书单,为全省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指引》明确,推动“三教融合”。要结合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文化教育和法治教育融入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中,引导未成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重拾人生价值和尊严自信,促使未成年犯罪人认罪认罚、悔过自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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